童軍總會辦百人榮休宴涉違限聚令 2人撤控1守行為 官指規模不小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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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童軍總會去年4月為九龍地域一名前高層舉行退休百人晚宴,被傳媒踢爆涉違反限聚令。香港童軍總會及前高層余煥懷等被票控,案件今(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今撤銷余等3名被告的組織受禁群聚集罪,但指其中1名被告因涉統籌角色,要求以守行為方式處理。暫委裁判官鍾穎詩指當日宴會人數眾多,賬單更達5萬元,認為規模不少,遂要該被告自簽1500元,守行為15個月。餘下4名被告,包括童軍總會及涉案酒家等,則否認控罪,案件排期於明年1月9日開審,預料審訊6天。

獲撤被告包括總會前高層余煥懷

7名被告依次為香港童軍總會、中環寶湖海鮮酒家有限公司、陳建東、鍾廷謙、梁婉冰、余煥懷及LING KAY KAU。

今獲撤銷控罪的3名被告包括:梁婉冰、余煥懷及Ling Kay Kau(甯基求),他們同被控組織受禁羣組聚集罪,指他們於2021年4月10日,在佐敦柯士甸道童軍中心「粵品滙」,組織受禁群組聚集。其中余及Ling獲撤控,梁則需簽保守行為15個月。

童軍總會前高層余煥懷獲控方撤銷控罪。(資料圖片)

傳媒揭童軍總會設宴招待逾200賓客

去年4月有傳媒報道指,香港童軍總會的酒家「粵品滙」,疑曾進行序人群組聚集宴會,該晚宴筵開34席,招待逾200名賓客,涉違反599G限聚令。

控方指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牌照事務處得悉後,去年4月12日聯同食環署人員到該酒家,並查核員工值勤記錄及收據等資料,同時亦有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發現「粵品滙」在同月10日曾舉行了一個大型群組聚集宴會,賓客人數超出法例規定的20人上限,某些時段亦有多於4人同坐一桌。

梁在宴會中擔當統籌角色

片段所見,梁婉冰當晚曾到不同餐桌與食客傾談,並有兩張分別為5萬零94元及4千元的活動賬單,上面印有梁的名字及其俱樂部會員號碼,梁並支付了該張達5萬元的賬單,認為梁在宴會中擔當統籌和組織的角色。

官指宴會規模不少

控方指,被告梁婉冰已繳付限聚令罰款,故申請以簽保守行為處理。裁判官指宴會涉及的賓客人數不少,賬單更高達5萬元,可反映宴會規模不小,遂下令梁須自簽1500元,15個月內不得干犯任何與599G章相關控罪,及須維護社會安寧。

另4被告否認控罪明年1月審

其餘4名被告:香港童軍總會、中環寶湖海鮮酒家有限公司、陳建東、鍾廷謙,則否認控罪,他們被票控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童軍總會及酒家另被票控違反合格證明書的條件。酒家另被票控違反規例599G章,明知而容許受禁群組聚集。Kay Kau(甯基求)則被票控違反規例599G章,組織受禁群組聚集。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開審。

案件編號:KCS30502-3051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