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例代辦舊樓消防工程 專家指助解決業權、審批時間長問題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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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修例賦權消防處和屋宇署等代辦舊樓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下周二(5日)起進行公眾諮詢。消防顧問梁錦得認為,是次修例有助解決業權分散、業主失聯、執法欠彈性、審批時間過長等問題,估計政府會從現有資助計劃撥款介入工程,令納稅人無可避免要承擔部分費用。有區議員希望當局縮短程序至一年,也要清楚交代挑選大廈的門檻。

油尖旺區議員許德亮在港台《千禧年代》表示,如大廈沒有水缸、花曬系統、出路指示燈、防煙門等,政府會發出消防安全指示。他表示,近年油尖旺區已有約1,600座大廈無法符合消防安全指示要求,但不少「三無大廈」的居民屬長者、劏房戶或租戶,其中20多座大廈因被政府控告而曾向區議員求助。他稱,要解除消防安全指示也要花上兩三年時間,經消防處、屋宇署及水務署互相批核圖則,故贊成政府今次修例介入,亦希望當局清晰交代挑選大廈的門檻。

他建議,如政府發出消防安全指示後,業主在九個月至一年仍未回應,政府應介入,落區諮詢業主意見,而非「檢控完再檢控」,有助節省金錢,也期望處理程序縮短至一年內完成,切勿三個政府部門各自為政。

消防顧問:解決業權、審批時間過長等問題

消防顧問梁錦得在同一節目表示,目前舊樓工程首面對困難是業權,部分業主不願意支付費用,或是不願意讓工程人員進入單位加改工程。除了消防設施,他指出舊樓供電系統也出現問題,要增加後備電源,提升系統至安全標準,涉及費用相當龐大。

他認為,面對不少舊樓的業主已老邁或因移民而失聯,執法上也欠缺彈性,設計上審批亦花三四年時間,拖遲工程,政府介入有助提升樓宇消防安全。

被問及政府會否難以追收費用,梁錦得認為,納稅人無可避免要承擔部分費用,但認為政府設資助計劃,由政府撥款進行消防工程,但因業權分散,令工程無法進行,倘改為政府推行,相信最終從資助計劃中撥款,再酌量向業主收取餘下費用。至於政府計劃為200至400座大廈代辦工程,他認為不足以應付實際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