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舊同學弄失電話未賠償 少年拍對方裸照迫還近雙倍 判勞教中心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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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少年指一舊同學遺失其電話要求賠償4800元,惟對方未有付款,少年指對方態度惡劣,推舊同學落樓梯,並用膠拖打對方腰及腳,又指示與他同行的14歲女童拍下舊同學的裸照及裸片,要脅舊同學賠償9千元,否則把裸照等放上網。少年早前在西九龍法院承認襲擊及勒索等4項罪名,裁判官陳慧敏指案情嚴重,考慮到被告年紀尚輕,判他入勞教中心。

16歲男被告C.Y.K,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勒索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共4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12月4日,在葵涌邨曉葵樓樓梯間,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即拍攝男童X的裸體,當中涉及8段影片及3張相片;威脅X交出9000港元;並襲擊X。

推落樓梯再用膠拖打X腰及腳

案情指,事主X於2020年11月遺失了被告借予他的手機,被告要求X賠償4800港元,惟X與被告及一名少女見面時,卻稱未帶夠錢。雙方後生爭執,被告推X跌下樓梯後,又用膠拖鞋打X的腰部及腳,又要X脫光衣服,並指示少女用手機拍下X的裸照,再威嚇X交出9000港元,否則會將相片散播出去。

至翌日凌晨,少女致電要求X分期償還款項,即每星期3000港元,X聽罷報警。

指X態度惡劣才失控犯案

被告警誡下稱,X 不但借錢不還,更態度惡劣,他失控下才犯案。X事後到醫院驗傷,發現兩邊耳廓有瘀傷、右臉頰及下巴有觸痛、雙臂及右小腿有擦傷。

案件編號:WKCC 90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