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聯辦內地實習 為免學生無故缺席 大學生須「貼錢」打工
撰文:黎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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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不少人關注大學生「貼錢」到企業實習的問題,然而一個由教聯主辦,獲民政事務局及青年事務委員會贊助的實習活動,則列明參與的大學生須先付2,000元住宿膳食費,完成後退回75%款項,期間實習公司亦不會支付薪金或其他資助;教聯表示,預先繳費是為免學員無故缺席。《香港01》正就事件向民政局及青年事務委員會查詢,暫未獲回覆。
教聯早前為其今年舉辦的內地暑期實習計劃宣傳,海報上指參與的對象為年滿18歲的本港學士或大專生。為期一個月的實習計劃將安排參與的學生到惠州一個高科技公司工作,而且需於下月底進行面試。每位獲遴選的參加者須繳交2,000元作交通、膳食、住宿等費用,在完成實習及提交報告後,又可獲1,500元的退款。
500元換實習機會
教聯指是次的實習計劃有24個名額,均受民政事務局及青年事務委員會的資助,但不方便透露資助金額。參加者繳交的費用部份會用作來往香港至惠州的長途巴士車票、每周末到市內不同景點參觀的交通費,亦包括四星級或以下的酒店住宿費用等,但每日的膳食則須自費。被問到為何會作出先收費再退錢的安排,教聯表示是為了避免學員無故缺席,只有出席率達100%的學員才獲退款。該會亦指實習期間,學員不會收取薪金,意味參加者要「貼錢」500元換取在內地公司實習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