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警方揭18酒吧及餐廳違反防疫規例 3酒吧罰停業7或14日

撰文:馬煒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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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昨日(11日)至今日(12日)凌晨繼續在各區加強巡查,並與警方在各區採取聯合行動,10間酒吧負責人及八間餐廳負責人涉嫌違反防疫規例,當中三間酒吧須於執法人員發現違規情況後的翌日起,關閉處所七天或14日;另外七間酒吧及八間其他餐飲處所則被罰禁止晚市堂食及每枱人數上限減至二人,為期三、七或14天不等。

食環署昨日至今日凌晨繼續在各區加強巡查,並與警方在東區、南區、油尖區、九龍城區、屯門區、大埔區及西貢區採取聯合行動,共巡查了108 間餐飲處所,包括61間酒吧;食環署亦另外在各分區巡查了共325間餐飲處所,包括51間酒吧及107間其他處所。兩部門共發現10間酒吧負責人及八間位的其他餐飲處所負責人涉嫌違反防疫指示。

15酒吧及餐飲處所罰停晚市堂食最長14日

食環署已要求相關處所採取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七間酒吧及八間其他餐飲處所因違規須於執法人員發現違規情況後的翌日起,在下午6時至翌日上午4時59分停止售賣或供應供在餐飲業務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或飲品,並限制每枱人數上限不多於二人,為期三、七或14天不等;另外三間酒吧則因違規則須於執法人員發現違規情況後的翌日起,關閉處所七天或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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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員工不符「疫苗通行證」規定收罰款告票

另外,食環署亦於酒吧及其他餐飲處所,各向一名涉嫌沒有符合快速抗原測試記錄檢查的員工及一名涉嫌違反「疫苗通行證」規定的員工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另外亦於其他餐飲處所向一名涉嫌沒有佩戴口罩的員工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表示,疫情反彈風險仍然存在,社會各界不能掉以輕心,呼籲處所負責人切勿以身試法。又預告將會繼續嚴厲執法,提醒各界自律及合作,同心抗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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