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買廚具切勿輕信推銷員 選購應實用為先

撰文:李慧妍
出版:更新:
消委會提醒市民,選購廚具用品及鍋具時,不應側重價錢或品牌效應。(資料圖片)

煮出美味食物,好的廚具必不可少。消費者委員會去年接獲 105 宗有關廚具用品的投訴,大部分市民會被推銷員的「花言巧語」,或送贈禮物吸引購買產品,但原來推銷員或產品代理,未必全面瞭解產品性能,甚至產品有瑕疵。消委會提醒商戶和產品 推銷員,不論是口頭或書面聲稱,如作出不正確或誤導性的陳述,有機會觸犯《商品說明條例》。 

「送贈」禮品為名促銷產品

許女士去年 1 月,被流動攤檔推銷員派發的掛鉤及清潔布吸引,其後推銷員指會「送出」一款知名品牌陶瓷煲給 10 名在場人士試用,但每人需付500元試用費。許女士付款後取得陶瓷煲和一些廚具禮品,回家卻發現煲身有刮花及明顯凹痕,家人亦指此煲為一個不知名的普通陶瓷煲,懷疑被騙。許女士翌日前往攤檔要求退貨不果,惟推銷員只肯在 A 公司卡片上寫上購買日期及金額500元,許女士於是報警並向消委會投訴。 消委會根據卡片地址和致電均未能聯絡 A 公司,只能建議許女士循法律途徑追討。

消委會呼籲市民應按個人的煮食方法、習慣購買廚具。(資料圖片)

產品實際使用與說明書不符 

另一個案,陳先生經百貨公司的銷售員介紹,Y 品牌的五層鑊傳熱均勻,亦適用於電磁爐及有 10 年保用期,於是他花費2,249 元購買。陳先生回家用五層鑊放在電磁爐上蒸水蛋後,再用以煎魚時,發現電磁爐自行斷電,即使調較不同火力亦出現相同情況。 陳先生指說明書列明該五層鑊適用於多款爐具,包括電磁爐,但實際情況卻不同。

消委會分別聯絡產品零售商和代理,代理公司指五層鑊的特性是傳熱快及散熱慢,蒸煮食物後即煎炒其他食物,可能導致鍋具溫度升高,如果電磁爐設有熱感安全裝置,便有機會出現自行斷電情況,並拒絕退款。 經要求測試產品後,發現即使沒有先蒸煮食物,當煎魚時電磁爐亦出現兩次自行斷電情況,故陳先生獲退回全數款項。

吹噓陶瓷鍋具「不黏底」

李小姐在展銷場購買C公司標榜易潔和不黏底的陶瓷鍋具套裝,推銷員稱使用慢火快炒配合少油烹調煮食,不會黏底,價值1,398元。但李小姐購買後,使用細煎鍋以少油煎蛋,數分鐘後即發現食物黏底,隨後其母親使用平底鑊炒河粉,情況亦一樣。

李小姐向C 公司投訴,職員指產品「黏底」的成因可以是人為使用不當所致,當得知李小姐的烹調習慣後,職員卻說要用多油及猛火烹調才不會黏底,與當初推介時說法相反。不過,C 公司測試該鍋具後,認為只是細煎鍋出現輕微黏底,平底鑊則未有問題,只會更換細煎鍋及平底鑊,不會退款。

Keep單保障權益

消委會指,商戶於促銷、推廣、介紹產品過程中及產品說明書內所作出的產品陳述,必須清晰無誤,否則有機會觸犯《商品說明條例 》。 消委會亦提醒市民選購廚具用品及鍋具時,不要側重價錢或跟從品牌效應,應按個人的煮食方法、習慣購買;不要急於購買在商場或街上臨時推銷攤檔推廣的產品;,而購買推銷攤檔推廣的產品時,應要求銷售員發出註明擺設攤檔零售商的營業地址和聯絡方法的銷售單據,並予以妥善保存,以便有問題時跟進或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