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朱」認拒吹波仔等罪 庭上揭有3次交通刑事案底 押後判刑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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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玻璃朱」朱庭萱年初在灣仔駕車撞到一名菲律賓籍男子,事後未能向警方提供呼氣樣本被控,她在今(7日)在東區法院認罪,控方透露朱過去有3次涉及交通的刑事記錄。朱的律師求情時稱,朱已把車賣了並承諾戒酒,已有悔意,希望能輕判。裁判官嚴舜儀把案押後至6月28日判刑,以候其社會服務令報告。
女被告朱庭萱(47歲),被控不小心駕駛罪,及在體內酒精濃度相當可能超過訂明限度下,沒有提供呼氣樣本以作酒精分析罪,指她於今年1月28日,在灣仔道與天樂里交界不小心駕駛;及於同日同地未能提供呼氣樣本。
2次不小心駕駛及1次酒駕
案情指,朱在當日零時40分駕車在灣仔道時,違例左轉入天樂里,車輛的左前身撞到1名54歲菲律賓籍男子的腰部。警員到場後,她在第一次酒精呼氣測試下發現酒精含量超標,警員帶她到警署,並要她再進行舉證呼氣測試,朱卻拒絕。控方透露,朱有3次交通刑事案底,包括2次不小心駕駛及1次酒後駕駛。
求情稱已把車賣掉
辯方求情指,朱是單親媽媽,需獨力撫養一名兒子及年邁雙親,是家庭經濟支柱。她在1995年任職股票經紀,有撰寫食譜及經營網上頻道,並呈16封求情信。朱在其親撰的求情信表示有悔意,承諾不會再犯,並已把車賣掉,承諾戒酒。律師又指,朱最近一次交通刑事定罪紀錄是2016年1月,距今已超過5年,而是次案件亦不算嚴重,希望能判罰款及緩刑處理。
案件編號:ESCC 85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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