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都會區|元朗南發展首期收379幅私地 政府今貼公告8月收回
去年《施政報告》提出發展「北部都會區」,發展局上月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的元朗南發展73.7億撥款申請,以分三期發展該元朗新市鎮的擴展部分。
地政總署今日(19日)表示,根據《收回土地條例》,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收回379幅私人土地,進行第一期發展,相關土地將於三個月後復歸政府所有,政府將會向土地業權人提供特惠土地補償。
地政總署表示,為進行元朗南第一期發展計劃,將會收回合共379幅私人土地,涉及面積約19公頃。當局今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進行元朗南第一期發展計劃。涉及的土地在收回土地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8月20日復歸政府所有。政府將會向相關的土地業權人提供特惠土地補償。
元朗南第一期發展計劃包括工地平整和基礎設施工程,讓已平整的土地可用作發展公營房屋、容納棕地作業的多層樓宇、鄉村遷置區、公共休憩用地及部分環保運輸服務預留用地。
地政總署提醒,對於工程範圍內受影響住戶及業務經營者而言,8月20日並非他們須遷出的限期,他們應留意地政總署2月16日向他們發出的信件內所註明的遷出限期,即由今年第四季至明年第一季不等。該署會在各個受影響住戶及業務經營者遷出限期前三個月,按照適用程序另行在相關範圍張貼通知。
地政總署及相關部門正全力處理受影響土地業權人、住戶及業務經營者的補償安置事宜,致力在清拆工作開始之前完成所涉個案的跟進工作。
翻查資料,第一期發展涉及收回及清理合共53公頃土地,當中包括19公頃私人土地(涉及379幅私人地段)及34公頃政府土地,合共約有95個住戶,涉及約230人,以及約220個業務經營者會受影響。發展局稱,相關住戶大部份是佔用寮屋,而業務經營者則主要經營棕地作業,如工場、物流、倉庫和露天儲物。
發展局上月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73.667億撥款申請,以將元朗南發展成元朗新市鎮的擴展部分,項目將會分三期發展,總面積達185公頃,預料可提供約3.29萬個住宅單位,可容納9.87人,並創造1.37萬個就業職位。第一期發展的建造工程預料今年第三季展開,6年後可完工,亦即首批居民最快2028年可入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