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舍幹事涉非禮9歲女童 事主稱遭強吻擦私處 痛哭覺成壞孩子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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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家舍的幹事,涉嫌非禮居於該院舍內的一名9歲女童,案件今(16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女童在錄影會面透露,她曾遭被告強吻及觸碰私處,她見到被告欲掏出下體即合上眼睛,之後覺有暖及硬的東西模擦下體。女童稱她被侵犯後均會獨自回床位哭泣,被非禮後自覺成了「壞孩子」。

被告馬宏輝,60歲,案發時為兒童家舍高級計劃執行幹事,他被控兩項非禮罪,指他於2020年5月及6月某日,在某兒童家舍非禮9歲女童X。法官頒下匿名令,禁止傳媒披露任何可識別X身份的資料,包括X的姓名、地址和案發地點等。

準備睡覺被親吻

控方在庭上播放女警與X的錄影會面,X表示於2020年5月的深夜時分首次遭非禮。當時她正準備睡覺,被告走進她的房間,把X的臉轉向他並親吻X,歷時數秒。X事後在房內飲泣,因自覺是一個「壞孩子」。

見被告欲掏出下體即合上眼睛

第二次非禮事件發生於同年6月,被告再去到X的房間,從後攬過X後再去關門。被告之後將原本背向他的X擰轉身並親吻她,被告又脫下自己和X的褲子。X目賭被告欲將陽具掏出,她馬上合上眼睛,但仍感到被告用硬和暖的下體觸碰她的私處,並有上下郁動。

被告非禮後給X電話

X在數分鐘後穿回褲子,被告此時又攬着X的腰部,伸手至其衣服內,隔著X的內衣打圈摸其胸部,同樣歷時數分鐘。X其後表示感到很睏,被告沒有說話便離開,X事後則再度在床上哭泣。X另指每次遭非禮後,被告均會將電話給X使用,並要求X保密,惟家舍內並不准使用電話。

官斥警調查只為自己方便

另法官練錦鴻批評,片段中向X提問的女警態度有問題,指其「引佢(X)講嘢引到出晒口」。且X當時不足10歲,翌日須早起上課,女警卻仍三番四次追問X,將X留到晚上10時,練官對此直斥:「似乎警察調查都喺為自己方便,而唔喺為受害人着想。」

審訊明續。

案件編號:DCCC 92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