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婦心悸入院 兩申請作電腦掃描被拒後亡 裁定死於自然
83歲老婦於2017年尾,因氣促及心悸等問題入東區醫院,醫生曾要求為老婦做電腦掃描,卻兩遭拒絕,老婦留醫11天後因肺動脈血管栓塞死亡,死因庭就事件展開研訊。見習醫生稱,他為老婦申請緊急電腦掃描時被拒,之後再作申請時,疑被誤作重複申請被要求取消。心臟科專家醫生則批評稱,放射科兩度拒絕為死者進行緊急電腦掃描屬不合理。周慧珠死因裁判官今(6日)裁定老婦死於自然。
肺動脈堵塞致死
死者周馨馨於2017年12月17日,因氣促及心悸入院檢查,住院11天後,於同月27日在東區醫院證實死亡,終年83歲。驗屍報告指,周是因左邊小腿有深靜脈血栓引起的血塊,堵塞了肺動脈主幹的分叉處,引致肺動脈血管栓塞致死。
官指未有刪除預約也不一定能作掃描
裁判官指,相信周入院時小腿靜脈已出現栓塞,但周有機會屬於無症狀栓塞,而血栓後來再引致肺動脈栓塞,結果致死。裁判官認為,即使見習醫生在12月22日未有錯誤地取消胸腔電腦掃瞄預約,周在27日前也無法進行掃描,因為之後數天是周末及聖誕節公眾假期,而放射科只會處理緊急預約的申請。
有鑒於此,裁判官提出6點建議:
1. 如懷疑病人出現肺栓塞,在等候進行電腦掃描期間,應進行血液測試
2. 主診醫生在預約胸腔電腦掃瞄被拒後,若7日內認為再需要預約,應要與放射科醫生商討
3. 放射科醫生第2次拒絕胸腔電腦掃瞄預約時,要由2名醫生作出決定
4. 放射科醫生若拒絕預約,要在病人排板寫下原因
5. 醫管局應增加有關肺栓塞的講座予醫生
6. 醫管局應引入生物標記法,協助醫生作心血管診斷
死者兒子歸咎於公立醫院設備不足
死者兒子蔡先生認為,事件歸咎於公立醫院設備不足,母親入院11日院方也未能作正確診斷,情況不能接受,又指若院方告知家屬預約電腦掃描的情況,家人或會考慮安排母親到私家醫院進行檢查,認為院方應與家屬作更緊密的溝通。蔡先生亦透露,家屬提出了民事訴訟,雙方已經和解。
入院首天已申請作電腦掃描
周的主診醫生楊思偉供稱,周入院後需持續聞氧協助呼吸,他們指示見習醫生駱珈融為周申請緊急胸腔電腦掃描,惟放射科醫生了解情況後拒絕,駱其再在網上提交排期申請。楊翌日亦再次吩咐駱申請緊急掃描,惟再度被拒絕。
情況轉差才獲緊急安排
及至12月27日早上,院方疑周有肺動脈栓塞,放射科才為周安排緊急電腦掃描。惟周當日下午情況轉差,出現神志不清及呼吸困難等情況。同日4時許心跳停頓,晚上8時15分宣告死亡。
實習醫生稱忘記誰指示他刪除申請
時任見習醫生駱珈融則指,他第一次為周申請緊急電腦掃描被拒後,在網上再提交安排儘早作掃描的申請,他同日下午3時許刪除了該份申請,另提交一份新的申請。惟根據電腦紀錄,駱翌日4時許刪除了周的電腦掃描申請。駱作供時稱事隔多年,已經不記得當初是誰指示他刪除申請,但估計是有同事誤以為有重複申請才作此決定。
心臟科醫生指兩度申請均被拒不合理
心臟科顧問醫生范瑜茵其後批評,在兩名主診醫生均懷疑病人有肺部栓塞的情況下,放射科仍兩度拒絕為她安排緊急電腦掃描屬不合理,認為對周的診治和治療均造成拖延。
案件編號:CCDI-477/2018(D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