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座牛雜前董事 洗錢逾億 被判入獄3年4個月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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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偉文在區域法院承認洗黑錢逾億,被判入獄3年4月。(資料圖片)

已結業的街頭小食店「13座牛雜」,該店其中一名男董事林偉文聲稱為幫朋友,在2009至2012年間利用名下兩間公司,清洗逾1100萬歐元和49萬多美元黑錢,折合逾一億港元。他早前在區院承認三項洗黑錢罪,法官判刑時指,洗黑錢是嚴重罪行,是將非法得益試圖變成合法,間接促成罪行,必須阻處阻嚇式刑期,故判被告入獄3年4個月。

法官在判刑時指,51歲的被告林偉文在本案扮演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開設兩間公司及三個銀行戶口,清洗黑錢超過一億港元,每次提存都是經被告親自指示和簽署,而且本案不可忽視涉及國際元素,戶口活躍期為7至30個月,更引用上訴庭案例指,洗黑錢是十分嚴重罪行,將非法得益試圖變成合法,間接促成罪行,必須阻處阻嚇式刑期,決定將被告的量刑起點為入獄5年,因認罪獲扣減三分一,總刑期入獐3年4個月。

被告稱為朋友管理生意才開戶

在上次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在案中獲益50多萬元,案中公司及戶口是應自小相識的湯姓朋友請求而開立,該名朋友更是「13座牛雜」另一湯姓合夥人的兄弟。因湯經常飛往外地,不常留港處理其建材生意,遂邀請被告協助管理生意上的財務。

辯方續指,被告於2005年與數人合夥開設街頭小食店「13座牛雜」,經媒體報道後生意漸好,並迎來事業上的巔峰,更開設五間分店,惟至2013年生意開始下滑,分店並陸續結業,兼遭稅局查稅,被追收近50萬元稅款,小食店生意終在2014年結束。被告因生意問題於2013年患上抑鬱,後來又因本案被捕致病情加重,2015年需入院治療,期間更錯過了亡父的喪禮。

戶口清洗逾億元來自歐洲並匯至印度、塞浦路斯等地

案情指,據稅局紀錄,被告先後報稱任職車隊主管,獨資經營貿易公司及為「13座牛雜」經營者,在2008至2012年間,報稱小食店年均營業額31萬多元,年均應課稅利潤800元,並在2011及2012年的課稅年度報稱沒有營業額。

另一方面,被告於2009至2012年間利用名下在離岸註冊的百事利環球有限公司,及一間在本地註冊的騰博集團有限公司,以該兩間公司的戶口清洗逾億港元,資金分別由法國、德國等流入,亦有匯出至印度、塞浦路斯等地。被告亦曾多次到銀行提款,而有關資金與被告的小食店業務並無關連。

案件編號:DCCC 77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