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貼文籲選舉投無效票 產品主任認罪 求情稱相信不會影響公平性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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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主任被指去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在社交媒體Facebook的6個合共有逾十萬會員的專頁內發貼文,內容涉煽惑他人投無效票,從而被廉署拘控。產品主任今(13日)在西九龍法院承認兩罪,求情時稱因看到很多人均表示不會往投票,認為他的行為不會影響選舉的公平性,又強調他的貼文不涉煽惑仇恨。裁判官把案押後至5月4日判刑,以候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准繼續保釋。

被告周榮達(57歲,產品主任)原被控3項「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他承認其中兩項罪名,另一罪則獲撤銷。

被告曾為少年警訊導師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熱心服務社區,曾任少年警訊的訓練導師等。他亦曾協助居於國內的港人,在內地票站投票,又指被告不認為他可影響選舉的公平性,因他看到很多人表示不會在選舉時投票後,才展示貼文,貼文亦不涉煽惑仇恨。律師又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的信件,黃讚被告為人正直。被告亦承諾不會再於社交媒體發表政見,重犯機會低。

官指對選舉有重大影響

裁判官指被告鼓勵他人投白票或廢票,對選舉有重大影響,考慮被告的背景等,決定先為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在6個合計有15萬會員的專頁發貼文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11月2日在其Facebook 個人主頁展示貼文,內容包括「當廢票多於有效票,我們清楚告訴了世界,香港人反對這樣的選舉……放棄不投票是不需要借口,投票是要勇氣的。」被告之後把該貼文分享至6個公開專頁,該6個專頁的會員逾 15萬。

投票日再在公開專頁發貼文

於投票當日,被告又在主頁展示另一貼文,內容為:「如果你認為不投票比投自由意志的一票對立圾選舉的抗議聲更大…..你繼續你平庸之惡,在家睡覺,上山旅遊是你的自由。只有當有效票小於一半才徹底讓世界知道這是不公義,市民不接受的選舉。」被告之後把該貼文分享至 Facebook的4個公開專頁,該4個專頁的會員逾13萬。

被告於投票日翌日,亦在主頁上展示另一貼文,稱:「向27,495名真勇士致敬,他/她們敢於直接向垃圾政權說不。」

被告於本年1月14日廉署拘捕,當時首兩個貼文仍在主頁。

案件編號:WKCC56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