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去年89人獲釋後受法定監管 250在囚人士接受去激化教育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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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未成年在囚人士持續上升,由2019年54人增至2021年187人,而因「反修例」風波案件而須受法定監管就由3人增至89人。懲教署指出,不少在囚人士有激進思想及行為,因此透過認識中國歷史及國民教育、心理及價值觀重整等令他們「去激化」,共有約250名在囚人士自願參與。
根據保安局提交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文件,懲教署在2019、2020及2021年收押的18至30歲香港永久居民,分別為1,422、1,479及1,787人,當中分別有54、121及187人未成年;至於涉及「反修例」風波案件而須受法定監管就分別有3、38及89人。
法定監管專為教導所、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和戒毒所的更生人士、年輕釋囚及根據「監管下釋放計劃」、「釋前就業計劃」、「監管釋囚計劃」、「有條件釋放計劃」及「釋後監管計劃」釋放的在囚人士而設。
認識中國歷史及國民教育
懲教署認為,不少在囚人士受「反修例」而有激進思想及行為,懲教署就多項「激進思想特徵」範疇對在囚人士作出評估,以識別每名在囚人士在「去激化」過程中的特殊更生需要,並按三大針對性更生計劃方向,包括:認識中國歷史及國民教育、心理及價值觀重整、生涯規劃及家庭關係重修,為每名在囚人士配對合適的更生項目,訂立階段性目標,按部就班地去除其激進思維。
截至今年2月28日,約有250名在囚人士曾自願參與上述的「去激化」更生項目。
去年在囚人士提115宗投訴 3宗證明屬實
另外,懲教署投訴調查組在2019至2021年,分別接獲81、166及115宗在囚人士提出而展開全面調查的投訴,當中主要為使用非必要武力、行為不當、疏忽職守等;經全面調查後分別有1、5及3宗投訴獲證明屬實,共去5年有3名懲教助理被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