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勞工處擬開新位掌職工會登記局 監管及提高工會國安意識
勞工處早前透露正研究修訂《職工會條例》,禁止違反《香港國安法》罪行人士擔任工會理事。勞工及福利局最新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顯示,勞工處擬增設一個首席勞工事務主任編外職位,負責領導轄下的職工會登記局,加強對工會監管。新增職位為期三年,負責擬定及執行加強規管工會措施,包括制定及落實向工會開展國家安全及《香港國安法》的教育及宣傳計劃。
去年曾建議增設首席勞工事務主任 後主動撤回項目
勞工處去年曾建議開設首席勞工事務主任編外職位,當時的新職位除了確保職工會遵守包括《港區國安法》,亦要負責推行及監督改善法定產假、執行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等措施,但由於開位不獲各黨派支持,認為無必要開設職位,政府方面知難而退,政府其後於去年6月撤回有關項目。
▼教協2021年9月11日特別會員大會 通過解散決定▼
職工會登記局將修例 禁干犯危害國家安全人士任工會理事
事隔約一年,勞福局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會員提交文件指,為確保有效監督已登記的工會,職工會登記局將修訂《職工會條例》,加強權力,並限制干犯危害國家安全人士擔任工會理事,亦會主動監察、 搜集情報、巡查及要求工會就涉嫌違規活動提交資料及回應,亦會制定宣傳計劃,促進工會理事及職員認識《香港國安法》,提高國安及守法意識。
▼職工會登記局早前要求記協就其涉嫌與《職工會條例》不符活動提供資料▼
現有首席勞工事務主任難再兼任登記局局長及最低工資工作
不過,勞福局指,現時的首席勞工事務主任要處理法定最低工資有關工作,同時兼任職工會登記局局長,在職工會登記局工作大幅增加及日益複雜後,有關兼任安排無法繼續,而建議新增的首席勞工事務主任,將負責擬定及執行加強規管工會措施,包括制定及落實向工會開展國家安全及《香港國安法》的教育及宣傳計劃。
新職位為期三年 年薪連福利逾284萬元
新職位為期三年,勞工處處長會在職位到期前,再檢討長遠的人手需要,而編外職位增加的年薪開支約為190萬元,連同附帶福利開支,每年平均開支總額逾28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