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私家醫生可網上申請兩款口服藥 供應商直接派至登記診所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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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新冠疫情逐漸緩和,政府早於4月2日已宣布,將陸續向私家醫生免費提供新冠口服藥物,以減低病人情況惡化的風險。政府今日(11日)公布,已通知私家醫生,若已登記使用「醫健通」,可透過特設網上平台,要求兩款新冠口服藥物。藥物供應商將於第二個工作天,派發至登記的地址。當局提醒,每次最多可要求十次療程的藥物,不得向病人收取該藥物費用。

▼兩款治療新冠肺炎口服藥▼

醫生必須已在「醫健通」登記

政府公布,衞生署今日發信予已登記使用「醫健通」的私家醫生,向他們告知日傍晚起,可透過特設網上平台,要求提供兩款新冠口服藥物,即輝瑞藥廠的帕克斯洛維德(Paxlovid),以及默沙東藥廠的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

政府指,若私家醫生想處方新冠口服藥,必須已在「醫健通」登記,以便記錄處方。登入並在網上平台提出要求後,藥物供應商會直接派發藥物,到他們於「醫健通」登記的其中一個指定應診地址。

▼記者實試一款新冠病毒快速抗原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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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供應商翌日送抵診所

若在周一至周五下午四時前提出要求,藥物供應商會盡量於第二個工作天處理。私家醫生每次可提出不超過十次標準療程的抗病毒藥物。抗病毒藥物的分發,將視乎藥物供應和醫生的使用情況。

醫管局已就藥物發出指引、使用藥物須知和其他注意事項,均可於網上平台下載。局方提醒,私家醫生須遵守醫管局的療程指引,不可向病人就新冠口服藥物收取任何費用。

衞生署亦提醒,在《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規定,新冠病毒為法定須呈報的傳染病,所有個案須向衞生防護中心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