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稱因情海翻波 以裸照裸片迫前女友性交 官判勞教中心冀反思

撰文:李慧娜
出版:更新:

兩名未成年中學男女拍拖期間曾作網上裸聊,惟二人分手後,男方多番用裸聊時拍下女方的裸照及裸片要脅復合,並要求性交。男生早前承認威脅再手段促使非法性行為等3罪,求情指因情海翻波,才脅迫事主復合及性交,現時感到內疚及可恥。法官今日(7日)考慮到二人年齡相若、曾為情侶,而且被告的更生亦重要,最終判他入勞教中心,冀他反思行為對事主造成的傷害,改過自新。

已感內疚及可恥

現年17時的男被告,承認1項刑事恐嚇罪、1項以威脅手段促使非法性行為罪,以及1項企圖以威脅手段促使非法性行為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情海翻波,才脅迫事主復合及性交,但現時感到內疚及可恥,並承諾不會再犯。

若為成年人可判監3年

法官判刑指,本案控罪嚴重,若被告為成年人,可處3年以上監禁,被告出於愚蠢,為復合干犯控罪,理應嚴懲,但考慮到二人年齡相若、曾為情侶,而且被告的更生更為重要,最終判他入勞教中心。

判刑後,法官亦冀被告反思,其行為對事主造成的傷害,希望被告可改過自新,不要再做傷害他人及自己家人的事。

兩人案發時僅16歲

案情指,被告和事主X案發時均為16歲,他們於2020年初開始拍拖,至同年5月份手,期間曾網上裸聊。被告同年11月向事主X傳她的裸照,而該些裸照均是他們裸聊時所拍下的。被告並要求復合,否則會發佈該些祼照。

以裸照影片迫事主性交

同年12月,被告再向事主傳送3張事主的祼照和3段相關影片,要求和她性交。事主答應和被告發生性行為,期間被告有使用安全套。

重施故技事主終告知母親

事主X原以為被告會在性交後刪除該些祼照和照片。惟被告同月重施故技,再要求事主與他性交,但X拒再就範,並把事件告知母親,X母因此報警。

案件編號:DCCC 57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