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煽動他人和管有攻擊性武器 格鬥教練及女助理被控 還柙候訊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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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歲武術教練涉嫌在網上發表多篇具煽動性文章,內容包括煽動他人練武反抗政權等。警方其後到相關地點搜查,檢獲劍、開山刀及斧頭等攻擊性武器,並拘捕教練及其女助理,分別控以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槍械共5罪。案件今(22日)在西九龍法院提訊,控方申請兩被告暫毋須答辯,押後至5月19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測試搜獲的武器及檢驗電話等證物,《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兩名被告均有保釋申講,被羅官拒絕,須還押候訊。

首被告黄德強(武術教練,59歲),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指其於 2020 年3月29日至2022 年3月20 日期間,在 Facebook 發布陳述及海報和營辦武術班,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兩被告涉管有開山刀和斧頭等攻擊性武器

他另被控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槍械兩罪,指其於2022年3月20日,在大園金獅花圈二期金寧閣某單位内,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三把劍、三把開山刀及一把斧頭,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及管有槍械,即兩支弩,而沒有持有該等槍械的管有權牌照。

次被告張文芝(無業,61歲),則被控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槍械兩罪,指其於2022年3月20日,在馬鞍山新港城3期某單位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三把開山刀及一把斧頭,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及管有槍械,即五支弩,而沒有持有該等槍械的管有權牌照。

案件編號:WKCC83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