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討論大學管治報告 學生會促公開內容
撰文:黃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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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委會今日(28日)舉行會議,討論去年初成立專責小組檢討大學管治的報告,會議前新一屆港大學生會長黃政鍀與約40名大專生向校方遞交請願信,提出3大訴求,包括取消「特首校監必然制」、校委會成員最少一半是校內成員等。
港大學生會會長黃政鍀表示,報告建議校監一職改為榮譽性質,取消現時「特首校監必然制」,校監委任校委會的權力交予校委會等,均回應大部分同學等訴求。
不過,他指出報告未提及建議更改校委會的組成,亦提到校方如認為同學行為屬暴力,可主動要求警方介入,「校園係一個言論自由嘅地方,如果校方有咁大嘅權力畀警方隨便介入,會好影響港大嘅形象。」
學生會提出三大訴求,分別是特首不應擔任必然校監、校內校委會數目須佔校委會一半或以上,以及現時由特首委任的校務委員包括主席需由校委會委任。
黃續指,首要是要求公開報告,而學生會可就個別建議展開校園諮詢,收集同學意見,再考慮展開下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