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聆訊延期 律師會建議刑事案件進行遙距聆訊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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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第五波疫情嚴峻,司法機構早前宣布把一般聆訊延至4月11日。香港律師會今(18日)在網上記者會表示,已向司法機構提議修改法例,容許刑事案件進行遙距聆訊,並指司法機構已表示會盡快改例,律師會將繼續與司法機構溝通,討論如何保障被告的權益及公眾參與問題,相信司法機構會確保審訊公平、公開及公正。
早前擔憂涉物證或致執行困難
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表示,律師會早前對刑事遙距審訊有所擔憂,因為刑事審訊涉及物證,執行上或出現困難,問題不易解決,但律師會已向司法機構提出相關的憂慮,司法機構已表示會盡快改例,而律師會將繼續與司法機構溝通,討論如何保障被告的權益及公眾參與問題。副會長湯文龍亦補充指,相信司法機構會確保審訊公平、公開及公正。
提議法庭書面認許見習律師
除了刑事遙距聆訊的提議外,湯文龍透露律師會因應疫情,亦有與司法機構討論疫苗通行症或實施居家令的行政措施,及更廣泛地使用文書方式處理審訊,及在民事案件中使用遙距聆訊,及建議法庭可透過文書方式認許見習律師等。
網上仲調平台處理疫情爭議
另外,會長陳澤銘提到,一邦國際網上仲調 (eBRAM) 已被委任為解決疫情爭議的機構,每一方當事人只需支付港幣200元註冊費,便可使用服務,呼籲有需要市民可善用相關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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