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老師指示性伴侶殺背叛者 串謀謀殺罪成 官稱有威脅囚27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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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男老師疑不滿一名男子騙財兼背叛了他,計劃行兇,並找來一名打Wargame(野戰)並曾與他發生性行為的女戰友保管真槍及滅聲器,又帶女戰友試槍及指示她如何殺人。惟殺人計劃未及實行,各人均被捕。經審訊後,補習老師日前被裁定串謀謀殺等罪成,同案的任特赦證人的女戰友認藏槍,昨被判囚6年半,法官今(10日)在高等法院就補習男教師判刑,並指他有如事件的指揮官,利用女戰友等人的天真及不成熟犯案,認為他對社會構成嚴重威脅,重判被告入獄27年。

利用女證人愛意肆意操控

法官李素蘭形容本案案情極為嚴重,又指被告蘇翰韜(31歲,補習老師)聰明。他精心計劃殺人計劃,安排案中的槍械。同時,他利用他人實行其計劃,他則與事件保持距離。並利用案中特赦女證人翟詠詩(21歲)對他的愛意而肆意操控翟,並叫翟負責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涉案長槍相信仍在社區

法官續指,審訊時曾提及一枝長槍,但警方未有檢獲。法官指該槍恐仍在社區,此事或只有蘇知道。

利用其他涉案者的天真及不成熟犯案

就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法官指考績涉案槍械及彈藥,是打算用於殺人,其中一槍亦曾被使用,就該罪判囚14年,亦即該控罪的最高刑期。就串謀謀殺罪,法官指蘇利用翟和另外兩名男子的天真和不成熟犯案。他是事件中的主要角色,甚至是指揮官,翟等人只是他的步兵。

法官李素蘭指被告蘇翰韜在案中角色有如指揮官,甚至可判終身監禁。(資料圖片)

對社會構成威脅甚至可判終身

法官認為,被告對社會構成嚴重威脅,需判一個較長的刑期,甚至可判處終身監禁。惟法官最終決定,就該罪判囚27年。而兩罪的刑期,同期執行。

對於被告曾在自辯時提及,認識梁天琦和陳浩天等,法官指,被告似乎暗示其政治立場,但強調判刑時不會考慮。

案中事主亦涉藏槍被判囚

案中事主林靖峰曾任職空中少爺,他因管有4支真槍、逾百粒子彈殼及槍械組件等,被控兩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他承認控罪,去年10月被判囚4年。據了解,林曾和蘇翰韜有爭抝,他原不知道自己為本案的目標,直至本案被揭發後才知曉。

被告蘇翰韜早前被裁定串謀謀殺和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成。控罪指,他於2018年11月某日至12月31日,在香港與翟詠詩及其他人,串謀謀殺林靖峰,以及在2018年3月某日至2019年1月1日期間,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包括槍、滅聲器及彈藥。

同案的另一名男子蘇緯軒(20歲,無業)早前被裁定兩罪都不成立。翟詠詩開審前承認兩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

被告與翟曾性交卻非情侶

案情指,女特赦證人翟詠詩於2016年在網上認識被告,並與他人一同玩Wargame(野戰)。同時,他們亦發展親密關係,曾在廢棄的學校內發生性行為,但兩人非情侶。

被告曾向翟透露,事主林靖峰曾以欺詐手段獲取金錢,也背叛他,被告因此想殺死事主。他指示翟跟蹤事主,又在2018年11月中,將兩個裝有槍的袋交予翟保管,並稱袋內藏有玩具槍。

若行動失敗要翟獨自行事

被告於同年12月5日,在翟家打開該袋,展示兩枝手槍和滅聲器。翟翌日把袋轉交予蘇緯軒,並得知被告指示他人殺死事主。

翟後來知悉行動取消,並取回該藏有手槍的袋。但被告把行動失敗歸咎於翟,並稱若行動最終失敗,要翟獨自行事。

著翟行動自己則與女友去旅行

被告之後兩次帶翟試槍,惟只有於同年12月30日試槍成功。他指示翟要向事主的頭及身體各開3槍,才可把對方殺死,而他則於試槍翌日與女友去日本旅行,並在機場被捕。

被告被捕後稱只是想過拍反社會題材電影,又否認曾指示翟等人殺人。

案件編號:HCCC243、33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