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12至17歲青少年滿6個月未打第二針 通行證4月底失效
撰文: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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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持續,政府上月24日起推行「疫苗通行證」,未打針市民無法前往多個場所。政府今日(4日)公布,會因應5至17歲兒童及青少年接種疫苗的更新安排,調整「疫苗通行證」下適用於12至17歲組別的新冠疫苗接種要求。
其中,在4月30至6月29日、即「疫苗通行證」第二階段,12至17歲人士如已接種第一針已滿六個月,須接種第二針才可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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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居民打二劑疫苗間距縮至8周
當局指,參照專家建議,5至17歲的兒童及青少年接種第一劑與第二劑復必泰疫苗的間距由12星期縮短至8星期。12至17歲的青少年若已接種兩針科興疫苗或復必泰疫苗,應分別在第二針後三個月及五個月,盡快接種第三針。
因應上述安排,當局調整「疫苗通行證」下適用於12至17歲青少年的疫苗接種要求。在「疫苗通行證」第二階段、即4月30至6月29日,青少年若已接種第一針、而未滿6個月,他們的「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若已滿6個月,則須接種第二劑才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最遲6月30日要打第三劑
到第三階段、即6月30日之後,青少年若已接種兩針、而未滿9個月,其「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如已滿九個月,則須接種第三針,才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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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指,當前疫情非常嚴峻,長者和學童是疫苗接種的重點保護對象。當局更新「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是希望鼓勵學童盡快接種新冠疫苗,進一步提升接種率,為本港建立抗疫屏障,並為未來復課作好準備。當局強烈呼籲仍未接種疫苗的市民盡早接種疫苗,亦促請家長盡早安排為子女接種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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