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涉發放淫照案 辯方質疑事主截圖或受干擾 將傳專家作證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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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醫生涉在社交媒體Telegram的調校人妻群組內,發放女子裸照及口交片段案續審。辯方今(23日)反對女事主丈夫在群組截取的淫照及片段呈堂,認為警方調查時未檢查事主丈夫的手機,難保證據未被干擾,未能滿足證據條例的要求,明日將傳召專家作供。

被告婁子堅(34歲,醫生)被控4項發布淫褻物品罪,指他於2020年5月16日、17日及22日,在社交媒體平台Telegram群組發放兩張女子X進行口交及袒露胸部相片,另亦發放兩段X袒露胸部及陰部的片段。

指警方未查Y手機難保證據未受干擾

女事主X的丈夫Y早前作供提及,他在調校人妻群組中發現涉及X的淫照及淫褻片段,Y用其的手機進行截圖或錄影,並在報警時交予警方作紀錄。辯方今反對控方將Y所作的截圖及片段呈堂,並指警方調查期間未有檢查Y的手機,以確保該些證據未受到干擾等,認為控方未滿足證據條例的門檻。

Telegram帳戶可用不同電話號碼

控方傳召警長黎家柏作供,他隸屬警隊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並以專家身份作供。他指在Telegram程式開戶,需要用電話號碼登記,但用戶在使用帳戶時,毋須長期使用同一電話號碼,不過,若程式向用戶發出通知時,將會發予用作登記的電話號碼。

上架時要求過濾色情內容

專家鄒錦沛指,由於Telegram上架時被要求過濾色情內容,因此透過iPhone手機使用Telegram時,會被過濾程式中的色情內容,用戶需使用另一程式Revgram繞過審查,而Android手機則沒有相關的審查。

法庭因應本案的性質頒下嚴格的禁令,任何人不得發佈致使識別女事主X及男事主Y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地址、職業、社交平台帳戶名稱、花名、案發地點、及被告、事主之間的關係。

案件編號:ESCC239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