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美容店訛稱脫疣後有免疫力 誘購7.2萬療程 事主留黑疤
身體一出現「疣」,不少人擔心會蔓延全身,十分困擾,而經醫療中心或美容院進行療程脫疣 ,價錢由數百至數千元不等。消委會去年收到25宗相關投訴,當中有美容中心誇大顧客皮膚狀況,令其誤判消費,又有醫療中心稱大部份療程獲醫療保險承保,最終事與願違,消費者需承擔高額醫療費用。
消委會促請提供醫療美容服務的醫療中心或美容院自律,不應為求消費者購買大額療程,便以誇大的手法遊說,強調醫療人員有責任向消費者提供準確、有醫學根據,否則可能觸犯《商品說明條例》及《醫生註冊條例》。
個案一:職員遊說醫保可支付大部分醫療費 賠償金額不似預期
投訴人經朋友介紹處理臉上疣及斑的問題,帶同醫療保單到 A 醫療中心查詢。職員表示脫疣療程由醫生處理,費用為$15,000,加送激光療程。投訴人當時已反覆詢問醫保的賠償金額,A 中心職員聲稱只需自行補貼 3,000 至 4,000 元,又聲稱有顧客接受約 4 萬元的療程,申請保險索償後,最終只需自行補貼$4,000。投訴人於是購買療程及進行索償程序。
然而投訴人約於 10 日後,收到保險公司通知,其索償申請只獲賠$4,800。投訴人向 A 中心職員求助,惟職員僅稱送贈兩次療程作補償,但並非由醫生進行。投訴人不滿,遂要求消委會協助退款。A 中心強調事件中沒有誤導消費者,堅持只送贈兩次療程作補償。投訴人不接受,考慮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
個案二:醫生誤判病因致治療效果不彰 標榜一次激光可根治肉粒卻名不符實
投訴人因臉上長出多粒小肉粒,遂到提供一站式美容整形及醫學美容服務的 B 中心進行諮詢,經醫生診斷為「過濾性病毒」感染引起的疣,如不根治會越長越多,更聲稱進行一次激光即可痊愈和口頭承諾兩年內若有任何變故,可持續為其治療。投訴人於是支付了$18,000 的療程費用。
然而,投訴人進行了三次激光療程,臉上肉粒的問題仍沒有改善,遂要求約見醫生及質疑成效。當日負責診斷的醫生竟推搪是投訴人自身免疫力問題,更直言無法協助。投訴人不滿,並諮詢另一名醫生,得出結論其狀況屬於「汗管瘤」而非「過濾性病毒」。
投訴人認為 B 公司屬專業判斷失誤,尋求消委會協助商討退款。B 中心以書面回覆,基於疣有復發特性,疣治療非徹底清除,醫生診斷及治療同意書已詳細解釋,堅拒退款。由於調停不成功,本會建議投訴人考慮透過其他途徑追討,如有需要亦可就醫生專業操守一事向醫務委員會查詢。
個案三:美容師誇大「疣」的嚴重性治療效果不彰及留下黑色疤印
投訴人於 C 公司做美容按摩時,獲美容師告之面上有「粒粒」,並指稱嚴重者會導致脫髮,若不處理會愈生愈多,甚至傳染他人。美容師更訛稱如投訴人只處理面部「粒粒」,其他部分的「粒粒」仍會蔓延回面部,更誤導投訴人脫掉所有「粒粒」後會有免疫力,免除後患。投訴人聽後擔心情況一直蔓延,遂按美容師建議購買一個涵蓋面部及頸部的脫「粒粒」療程,以及另一個凍齡面部療程,提供兩年保養,當日支付全費$72,000。
投訴人其後從皮膚科醫生朋友中得知,所謂的「粒粒」是疣,是由病毒引起。脫疣非但不能消除體內病毒,更遑論產生免疫力,亦不會影響頭髮生長,遂將醫生說法轉告 C 公司,職員即時推說療程只是脫有色/冇色肉粒,並非脫疣。投訴人質疑 C 公司的解釋,及美容師是否有醫學知識分辨肉粒和疣;加上進行首兩次療程後接近三個月,面上仍留有黑色疤印,不敢再繼續療程,遂聯絡消委會要求 C 公司退款,經調停後,投訴人最後接納將脫粒療程轉換其他計劃。
消委會促提供醫療美容服務的醫療中心或美容院自律,不要危言聳聽,令消費者蒙上不必要的心理和經濟負擔,亦不應為求消費者購買大額療程,懷疑以誤導或誇大的方式游說患者,強調醫療人員有責任向消費者提供準確、有醫學根據,和切實可行的治療方案
消委會提醒非醫療專業的美容從業員切勿充當醫療專業人士誤導消費者,及提供沒有醫學根據之療程建議,否則可能觸犯《商品說明條例》及《醫生註冊條例》。欲透過醫療保險支付療程費用,應首先取得相關療程的收費項目詳情,再直接向所屬保險公司瞭解,該療程是否在索償範圍內,和理賠金額,待保險公司初步回覆後,才作決定,保障自身利益。
消委會表示,「疣」為常見的良性皮膚病一種, 坊間對治療方法眾說紛紜,應聽取醫生意見,瞭解治療方法的優缺點、潛在風險和收費後才作決定,切忌一時情急支付大額療費。
消委會補充,「疣」雖是傳染病,但傳染性並不高,更不會導致死亡等嚴重情況,即使證實患上疣,亦毋須過分憂慮,有時疣都會自然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