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賽打死人.有片】18歲選手傷重不治 揭拳總賽事無王管
前年香港拳擊總會主辦的一場比賽中,因未有專業負責人監督,加上裁判經驗不足,導致一名18歲年輕選手遭打至重傷及不治。
拳總前秘書長翁同指,事發當日的裁判未夠資格處理賽事。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及李卓人就事件要求死因庭及民政處徹查,並促請政府落實監管拳賽。
事發於2015年4月5日,18歲拳擊選手李懷恩,參加由香港拳擊總會主辦的比賽,賽事在深水埗北河街體育館舉行,大會並無安排賽事負責人(supervisor,監場)監督賽事及選手過磅等程序,令初次參賽、體重只有64.8公斤及本應屬青年組的李懷恩,要與22歲重68.9公斤的陳港明在成年組別作賽,違反國際賽例。
比賽期間李遭對方多次擊中頭部受傷,疑因裁判經驗不足,未有及時停止賽事,李最後進行了三回合的賽事後不支倒地落敗,其後更在更衣室暈倒,送院昏迷約四個月後不治,死因為「肺炎及後腦出血」,死亡證上亦列明他曾被毆、踢傷等,但事件最終不了了之。
關注今次事件的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及工黨副主席李卓人在得悉事件後,提出多個疑點,包括死者為何被編進成年組作賽、賽事並未有負責人、裁判能力是否不足、當值醫生是否失職等。
鄺俊宇指已去信各個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要求討論監察體育活動情況,又質疑該次拳賽除了是拳總主辦外,康文署及港協暨奧委會亦為主辦單位,但兩機構並未就事件交待。而李卓人則已分別去信死因庭及康文署要求就事件作詳細研究及徹查。
當日在場的拳總前秘書長、亦為三星級國際裁判的翁同指,他在發現賽事沒有負責人時,曾推薦自己擔任該職位但遭拒,拳總人員更訛稱在場的另一位女士就是負責人,結果當日24場比賽如同「無王管」,又指當日台上裁判其實正接受考核,換言之,其未及資格處理賽事。翁指在選手死亡後,拳總亦未有提及相關消息,翁表示自己在李死後多月才得悉事件。
至於事發當日亦在場的拳賽顧問兼擊總永遠榮譽主席徐家傑質疑,拳總或涉及虛報情況,又表示拳賽期間主要把關人員,包括裁判、醫生及教練均未有作適當處理,導致不幸事件發生。他表示自己當時只屬顧問,無權叫停比賽。他又指香港現時沒有統一機構監管各式拳賽,建議設立監管制度,讓運動員安全作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