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港強檢14日酒店加7日居家監察 勞工處:外傭開始服務起計薪

撰文:梁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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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本周四(27日)公佈由2月5日起,海外抵港人士於酒店強制隔離的日數縮短為14日,另外7日則自行居家監察。勞工處昨日(28日)就外傭隔離措施表示,《僱傭條例》無就外傭在自行監察期間的工作安排作出規定,外傭完成強制隔離14天後,餘下7天自我監察可在僱主家中完成,或建議僱主另安排非指定隔離酒店,而薪酬可按外傭正式提供服務日為起量點,鼓勵僱主體恤及彈性處理。

有僱傭公會擔心,不是每個傭主的家裏都能提供獨立空間予外傭隔離,恐存一定的安全風險,亦難保外傭於家裏隔離期間可完全獨立於工作,難免對勞資雙方均不公平。建議傭主在應透過中介,在外傭抵港前亦商確好整個隔離安排。亦有業界指,當外傭居於僱主家中時,薪金應按計算。

勞工處准外傭在僱主家以外地方完成7日家中監察

所有從海外抵港人士,於檢疫酒店的強制隔離日數為21日,由2月5日起可縮短至14日,其後7日自行在家中監察。若是外傭,家中監察的7日可享有薪酬嗎?

勞工處表示,目前《僱傭條例》並無就外傭在自行監察期間的工作安排作出規定。當外傭完成14天強制酒店隔離後,可於僱主家中完成餘下7天自我監察,勞工處稱明白有有些僱主因家居環境等考慮,未能直接安排,因此政府也容許外傭在7天自我監察期間,可入住非指定檢疫酒店。

僱傭公會:外傭家中監察時佷難不被安排工作

香港僱傭公會主席陳東風表示,對於外傭在僱主家中隔離安排,擔心不是每個家庭都能提供足夠獨立的空間,稍有不慎或會波及家中其他成員。他擔心外傭7天在家中監察時,很難完全不被安排工作,這可能對雙方都不公平。

他認爲最好僱主安排好另外7天的酒店隔離,而當外傭完全完成整個隔離時間後,便可正式展開工作。「按勞工處個理念,一日冇提供服務,其實一日都唔當計人工。」因此,他建議僱主應事前與中介公司及外傭商確好,而不是等到隔離14天後再安排。

香港僱傭公會主席陳東風(資料圖片/黃舒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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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代理協會:外傭居僱主家中隔離即應計薪

香港僱傭代理協會主席、海外僱傭中心公司董事總經理張結民認爲,既然政府表示可7天在家中監察,當外傭居於僱主家中時,薪金應即計算。「當然如果住酒店的話,酒店都應該係僱主畀錢。」他認爲現在減少7天,對於業界或有些僱主都有幫助,「因爲可以比少咗錢啦,酒店本來係唔足夠,依家酒店就容易訂好多喇,對於僱主都有幫助。」

僱傭代理協會主席張結民表示,現在酒店隔離減少7天,對於業界或有些僱主都有幫助。(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