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邨|有居民稱被解僱 朱敏健:視乎情況或觸犯殘疾歧視條例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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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邨疫情持續擴散,有團體訪問受影響居民,發現至少11人因為被禁足而遭到解僱。平機會主席朱敏健今早(25日)於港台節目表示,假如解僱原因是因為員工居住葵涌邨,並懷疑他可能因此有較高的感染及傳播風險,僱主便有可能觸犯《殘疾歧視條例》,不過具體情況需視乎每宗個案細節而言。

▼1月24日葵涌邨封區檢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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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青街坊聯合陣線」早前訪問了約200名受影響的葵涌邨居民,發現邨內有至少11人被僱主解僱。朱敏健今早於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相關情況有可能觸犯《殘疾歧視條例》。他解釋,假如僱主認為員工居住於葵涌邨,懷疑有較高的感染及傳播風險,因此決定解僱該員工,便有可能觸犯《殘疾歧視條例》,但實際情況需視乎證據。假如是因為影響工作而解僱,則要視乎僱傭合約細節,可能關乎《僱傭條例》。他呼籲,如員工感到被歧視,可向平機會求助。

平機會主席朱敏健(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早前漁護署下令銷毀倉鼠,並呼籲市民將去年12月22日後購買的倉鼠,交予漁護署。朱敏健表示,假如有人認為倉鼠的主人有高染疫風險,因此認為他不負責任,然後排斥他,同樣有可能觸犯《殘疾歧視條例》。他續稱,假如認為倉鼠的主人有高染疫風險,但之後集中研究防疫工作,則不會觸犯法例。

▼1月19日,漁護署到Little Boss旺角分店人道毀滅小動物▼

另外,朱敏健表示,有少數族裔領袖反映,傳媒在報道確診者時,曾使用族裔命名,憂令公眾誤解該族裔有較大傳播風險。報道以國藉命名並非大問題,而且很難避免,希望市民不要過份解讀,或對相關族裔人士避之則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