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遊樂活動投訴多 5公里跑變800米
本港不時舉辦大型嘉年華及長跑比賽,但小心玩到「一肚氣」,甚或樂極生悲。消費者委員會每年接獲約60宗涉及大型遊樂活動的投訴,當中以不滿服務質素居多,如有兒童玩跳彈床受傷;更有市民參加5公里長跑,發現賽道「大縮水」,竟跑800米便完場,猶如白付報名費。消委會提醒如市民參加活動時受傷,主辦商不可完全以「免責條款」作擋箭牌;市民亦要留意場地安全。
消委會接獲多宗投訴,其中一宗發生在近年興起的室內跳彈牀遊樂園。投訴人楊小姐指,數月前家傭帶兒子到A公司的彈牀場地玩樂,兒子因失平衡,不慎撞向彈床邊緣,頭部受傷需送院治療。楊小姐向家傭查問事發經過,發覺在場職員與參加者數量不成比例,又無安排導師指導。她批評A公司沒有盡力確保參加者安全。A公司要求參加者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不獲賠償,她認為條款不合理,遂向消委會投訴。
5公里長跑賽道縮水 僅跑得800米
第2宗涉及2014年11月的夜間跑步活動,主辦商被批賽道「大縮水」。活動網站清楚顯示「設有不少於5公里」的賽道,然而投訴人當晚只花10分鐘便跑畢全程。而根據其運動手錶紀錄,跑程只有800米。投訴人付700元報名費,不滿主辦商敷衍了事。主辦商最終退回全數報名費。
滑梯活動時間突更改 「無限玩」門票變「有限玩」
另一宗投訴涉及「無限玩」門票貨不對辦。謝先生早前參加大型戶外滑梯活動,以480元購買「晚間無限任玩門票」,卻因入場人數太多,主辦商決定延長持日間票人士的玩樂時間,令現場大排長龍,變相削減晚間入場者的玩樂次數。活動原本晚上10時結束,職員卻9時便截龍。謝先生大失預算,最終排隊兩小時才滑了1次,坦言相比付320元玩3次的體驗門票還差。他向消委會投訴後,主辦商願退回一半費用。
消費者委員會副主席梁光漢在發布會稱,政府應檢視《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特別是現時較多私人機構舉辦室內或室外遊樂活動,部分遊樂設施存在風險,但不認為過早討論發牌事宜。他指部分室內遊樂活動,因出入人流眾多,會否違反消防條例存疑。活動實際內容與廣告不一致,主辦商有機會觸犯《商品說明條例》,但其他投訴個案,仍待海關跟進。
港跳彈床無規管 英國規定申牌照
食物環境衛生署回應消委會時解釋,現時跳彈牀未被《公眾娛樂場所條例》所規管,由於近年都發生過跳彈牀意外,如骨折、脫臼、扭傷等,消委會指英國亦有類似發牌制度,建議港府有關部門考慮修定條例,作適當監管,保障市民。
AIA友邦歐陸嘉年華發言人表示,自開幕所接獲的投訴個案不多,且未有過嚴重投訴,職員能應付妥當。另外,發言人指入場人數容量為1.4至1.5萬人,一旦人數達上限,便會實施人流管制,暫時無試過人流管制情況,也沒有發生消委會上述提及的投訴個案。
2015年消委會接獲56宗室內/戶外活動投訴
31宗:服務質素投訴,涉及舉辦方安排不當、職員態度差、活動較預期有落差
15宗:為銷售手法有問題,如收費有誤導
10宗:為價格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