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庭】埃及熱氣球慘劇 9名團友190美元換來死亡之旅
在2013年發生的埃及樂蜀熱氣球慘劇,9名死者的死因聆訊今午續審,旅行團領隊出庭作供,他稱熱氣球屬自費活動,每人須付190美元。他憶述當日把九名團友送上籃子,為他們拍照留念,並再三叮囑團友注意安全,他便乘車離開,不久便見到天上有熱氣球著火。
勝景遊領隊歐偉光供稱,當日他和當地導遊及一名司機駕車離開氣球升空現場約二十分鐘,看見有氣球在天上著火,但他們都無法確定是團友的那個氣球。
九名遇害團友:何愛興、何愛英、何愛明、鄧玉玲、蕭志文、關佩雯、潘流添、杜秀貞、潘德施,於2013年2月26日,在樂蜀乘座熱氣球時,因熱氣球爆炸而喪生。
領隊:曾提醒團友留意保險是否承保自費節目
歐說與司機及當地導遊駛車追著氣球,並駛進一塊蔗田,那時氣球已經不見了,他亦沒有見到氣球掉下的情況。
歐說,該團在2013年2月22日才出發,旅行社早在2月7日開茶會,介紹有熱氣球這自費活動,費用包括飛行證書、早餐及飛行保險,然而該飛行保險的內容,他也不大清楚。
他不記得茶會上是否有提醒想參與熱氣球的團友,要留意保險是否承保這類活動。但派給團友的信封內有向團友提及,要留意保險是否包括自費節目,會上亦有提醒團友要選擇合適的保險。但在事發前一晚,則沒有再提及過保險事宜。
他說,熱氣球安排在行程的第四天,活動前一晚,他向參加的團友收取費用。該190美元,其中120元為熱氣球的團費,他則收取餘下70美元。
他又說,他當日早上,仍不忘提醒團友在降落前要注意安全,在籃中不要伸出肢體等。
預料聆訊為期10日,死因裁判官張天雁強調,死因庭無權追究民事責任及賠償問題。代表勝景遊的律師曾反對庭上觸及保險的證供。但死因裁判官卻認為,若有遊客參與高危活動時,是否應提醒他們保險所包括情況,這可能會影響他們的決定,故准許研訊主任問保險是否包括活動問題,但不會觸及法律責任及賠償問題。
案件編號:CCDI 346-354/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