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教師涉非禮女生 會面稱屬戀人未滿關係 用妻子車接載事主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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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教師涉趁邀請14歲女學生到家中溫習教捉手教對方手淫案續審,控方今(12日)在庭上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被告承認與女事主X發展成戀人未滿的關係,不時會用妻子名下的私家車接載對方,亦曾邀對方到家中,期間與她擁吻及摸她胸部,但由於X曾提及不想發生性行為,所以點到即止。他亦提及女方當時已中五,認為她已滿16歲,也認為雖然二人發展曖昧出現道德問題,但覺雙方是你情我願。他事後遭疑似女方父親透過Facebook質問,因妻子當時懷孕,遂想拖延事件至妻子分娩後才處理。

37歲男被告CCH否認兩項向年齡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非禮罪。控罪指,他在2013年11月29日及2015年3月中某日,在荃灣寓所對X作出猥褻行為及非禮X,而X事發時只有14至15歲。

承認和X發展曖昧關係 在道德上有問題

庭上播放被告與警方錄取的會面紀錄,被告稱起初欣賞事主X數學成績較好、乖巧,所以與她開始聊天,熟絡後轉往WhatsApp聊天,後來超越師生關係,雙方出現曖昧對話,而被告形容二人屬戀人未滿的關係,又會不時會用妻子名下的私家車接載X。

被告承認期間有次曾載X到家中,雙方在其家中擁吻,他亦有摸X的胸部,但見X並非很受落,所以點到即止,加上X曾告訴他不願發生性行為。被告也稱X當時已中五,應已滿16歲。

被告承認與X發展曖昧關係在道德上有問題,但仍認為雙方屬你情我願,否認曾摸X私處或要對方幫他手淫。

事後遭疑似X父質問「做乜搞佢個女」 被告想拖延至妻子分娩後才處理

被告指,後來疑似X父透過Facebook質問他「做乜搞佢個女」,他當時表示想與「X父」面談商量,亦想對方給他一次機會,因為其妻當時懷有第3胎,他不想影響妻子情緒,想拖延事件至妻子分娩後才處理。

被告亦提及,X及後主動聯絡他指自己事件後出現陰影,每次想起事件都會頭暈、作嘔,惟被告感到莫名其妙,因為他從來沒有感覺到X不情願。

案件編號:DCCC30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