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港鐵規定員工最遲2月23日打首針 否則不能入公司範圍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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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僱員2月中起進入工作地點必須已接種新冠疫苗,港鐵將會跟隨,公司發出通告,無論全職及兼職同事必須在2月23日或之前接種首劑疫苗,才可進入公司範圍,並須於4月30日或之前接種第二劑疫苗,包含各車站的員工。港鐵強調,從2月24日起,除了豁免群組外,公司將不接受其他替代方案。

三類員工可免打針 但需3日一檢測

港鐵指出,所有同事都要在4月30日或之前接種兩劑疫苗,除非他們屬於豁免群組,即具有效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健康狀況不允許打針,或正懷孕、餵哺母乳的人士。不過,豁免群組須由2月24日起每3天進行病毒檢測。

港鐵表示,不接受以定期檢測代替打針,若有同事拒絕跟從指示,公司將與個別相關同事跟進,並強烈建議合資格同事接種第三劑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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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2月中起亦實施必須打疫苗

除了港鐵外,醫管局早前已公布,會跟隨政府自2月中起在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推行「疫苗氣泡」,屆時所有醫管局轄下設施包括公立醫院及診所將實施同類安排,此安排涵蓋所有醫管局員工,會適時向員工及公眾公布。醫管局表示,整體員工接種率已超過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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