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曾蔭權獲四名弟妹到庭支持 料陪審團明早退庭
前特首曾蔭權在任內期間涉嫌收受利益,接受深圳豪宅350萬元裝修及瀆職一案,高院法官今日繼續引導陪審團,總結案中證人供詞,陪審團將於明早退庭商議;有六兄弟姊妹的曾蔭權,今天獲四名弟妹到庭支持,眾人神情嚴肅,據悉曾蔭權在加拿大的四弟曾蔭藩,稍後亦會回港支持曾蔭權。
法官明天會總結唐英年的證供,料明天早上會讓8女1男陪審團退庭商議。
曾蔭權早上9時如常在G4陪同下,與妻子手挽手到庭。其後他的三名弟弟,包括:前警務處處長曾蔭培;由加拿大回來的曾蔭煊及曾蔭荃,以及妹妹曾璟璇亦先後到庭,而曾蔭權的兩子曾慶衍和曾慶淳連日來都到庭,陪伴曾蔭權。
官指何周禮知曾蔭權將來會入住深圳大宅
法官陳慶偉今日第二天引導陪審團,總結所有證人供詞,其中提及建築設計師何周禮供詞指,何透過鄭經翰同意為深圳東海花園裝修工程,當時他知道大宅未來入住者是時任特首曾蔭權,但直至簽署設計顧問合約,才知單位涉及黃楚標。
何於2011年2月11日及18日簽約前,曾到深圳大宅視察,及到禮賓府和曾蔭權夫婦研究單位整修工程,直至工程開展後期,東海花園才派項目管理同事前來,而且在這工程之前,他不認識東海集團董事總經理李治民。2012年2月工程突停止,至6月才再開工及完工,他沒有再見過曾蔭權夫婦。
2011年7月1日他獲授予榮譽頒章,何周禮作供時坦言不知誰提名他,曾氏夫婦亦沒有提及,直至6月他收到政府通知,他才知道獲授勳,並答應接受勳章。
現年72歲的被告曾蔭權,否認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和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情指,在2011年至2012年6月30日曾蔭權擔任行政長官和行政會主席,在行政會議審批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DBC,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有關廣播牌照時,和東海集團黃楚標磋商租用深圳福田東海花園君豪閣三層式豪宅,東海集團更聘用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為曾蔭權夫婦度身整修及裝修單位,但單位裝修費用及何的顧問服務費由東海集團支付,曾蔭權被指涉接受該單位的裝修,並沒有向行政會申報。
同樣地,曾蔭權在建議何周禮授勳時,亦沒有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發展局及授勳遴選委員會作出申報兩人的關係。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