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港大醫學院要求實習醫科生須打第三針 否則禁面授課堂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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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醫學院今日(23日)向醫科生發信,指所有臨床實習的醫科生,須在接種兩針新冠疫苗後六個月接種第三針,而現時已打兩針滿半年的學生,須在明年2月4日之前打第三針,並向校方提交接種證明,否則將被禁止參與面授課堂。
至於因醫療原因不宜接種者,需提交證明,並由港大委任的專家協助進行臨床評估。
港大醫學院今日(12月23日)向醫學院學生發電郵,要求所有須出席臨床實習的醫學院學生,包括修讀內外全科醫學士(MBBS)、護理學學士(BNurs)、藥劑學學士(BPharm)及中醫全科學士(BChinMed)的學生,須在接種第二針六個月後接種第三針疫苗,否則該學生將被禁止參與面授課堂。
校方建議學生在下月整理疫苗接種情況,打兩針滿半年者,應盡快在2月4日或之前打第三針。至於因醫療原因不宜接種者,須向校方出示醫生證明,並接受校方安排的臨床評估。
電郵亦提及,隨大學或政府或改變防疫措施,醫學院不排除會要求所有需出席面授課的醫科生打第三針。另強烈建議前往海外的學生,在離港前14天打第三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