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中學生愚人節向警署投汽油彈 官慮及受社會氣氛影響 判教導所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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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中學生被指於去年愚人節凌晨,向大埔警署投擲汽油彈,令車閘及外牆燻黑。兩人早前承認相關控罪。區域法院法官今(22日)判刑時指,兩名被告干犯嚴重罪行,但考慮他們受當時社會不良的氛圍影響,愚昧犯下本案,遂決定判他們入教導所。

兩名被告:曾華錕(19歲)、羅聶峰(20歲),兩人早前承認意圖縱火和襲警罪。惟兩人只同意縱火意圖損壞財產,不承認控方所稱,其行為涉罔顧警員生命。法官早前裁定,兩名被告是意圖損壞財產而縱火。

若判監可判逾3年刑期

法官今判刑時指,兩名被告干犯嚴重罪行,當時社會仍處於動盪的氛圍,他們的罪行針對警署。若判處監禁,會分別就意圖縱火和襲警罪,判三年和兩個月,兩罪刑期分期執行。

考慮兩被告愚昧犯案並已深刻反省

惟法官亦考慮兩名被告案發時年僅18歲,受當時社會不良的氛圍影響,愚昧犯下本案,現已深刻反省。法官認為,判處教導所可達既懲且教的目的,遂判兩被告入教導所。

案件編號:DCCC 803/2020

大埔警署於2020年4月1日被人投擲汽油彈。(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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