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初選案|黃子悅准以現金人事各5萬保釋 官提勿往Staycation
民主派初選案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告之一、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在裁判法院不獲保釋,今(21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聽取陳詞後,准黃以5萬元現金,及其丈夫以5萬元人事擔保外出。黃因此可在冬至獲保釋,和家人團聚,又特別向黃的丈夫說,明白年輕人喜歡Staycation(留港度假),但黃的保釋條件亦包括守宵禁令及每天到警署報到等,提醒黃勿趁聖誔佳節「Staycation」。
杜官批准被告黃子悅的其他保釋條件尚包括:
1)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被視為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言論。
2) 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任何可能被視為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行為。
3) 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投票除外),不論政府或非政府舉辦的任何選舉。
4) 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會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
連同黃子悅本案共有15人獲准保釋。(詳看下圖)
男子欲戴黑鴨舌帽旁聽被要求離庭
此外,一名姓蘇男子聲稱因健康理由,在庭內戴黑鴨舌帽旁聽,惟法官要他出示醫生證明時,蘇不滿書記要把其附有其個人資料的文件影印,他一度想與法官理論,杜官最終著保安把蘇帶走。
不滿證明文件被影印最終離開
蘇早前已曾因為穿上印有黃色雨傘圖案黑衛衣而被拒入庭,他今日再到法庭時,則一直戴著黑色鴨舌帽,法官曾透過書記向蘇查問戴帽原因。蘇聲稱因健康理由,並提供醫生證明。惟法官指需影印醫生證明作紀錄,蘇指涉及私隱,不欲文件被影印,法官解釋這不涉私隱,蘇一度想理論,法官即稱:「This is my court.(這是我的法庭。)」,又指蘇可以在法庭的延伸範圍旁聽,並指示保安把蘇帶離法庭,蘇最後亦在延伸範圍觀看直播。
聲稱欲摸索法庭衣著限制
蘇在庭外向記者解釋,因皮膚問題而要戴帽。他在上周五也曾到來旁聽前《蘋果日報》高層馮偉光(筆名「盧峯」)的保釋案,該庭的法庭書記亦有查看其醫生證明,該書記並沒有影印他的醫生證明。 蘇稱因為其醫生證明有其名字、身份證等個人資料,資料涉及私隱,故不想被影印記錄。蘇又稱他並非想挑戰法庭對衣著的限制,而是「摸索」。他反指:「點挑戰啫?你會坐監架喎。」又指今天已沒有展示同款衣飾。
案件編號:HCCP 675/2021
47名被告的近況,多人宣布退出政壇或辭去區議員等職務。(詳看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