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PTGF被迫2日接8客 女淫媒稱身世坎坷 與另一女求分娩後判刑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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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少女向女友人借錢,反被友人建議成為「兼職女友」提供性服務,但接客2天後,少女身體不適拒絕接客,卻遭以她與嫖客的性交片要脅,勒索逾3萬元。涉案3名年輕女子早前承認勒索等罪,辯方求情指3人均已感到後悔,有被告更透露自己身世坎坷,年幼時被送往保良局,母親又因販毒在內地被判終身監禁。由於兩名懷孕被告望完成分娩才服刑,於是法官押後案件至兩人的預產期後,案件將於明年3月1日判刑。
3名被告為:黃貝兒(又名黃科恩,21歲,售貨員)、石素斯(23歲,診所護士)及陳映貝(22歲,美甲師)。黃承認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維生罪;而石、陳則承認勒索罪及控制另一人使該人賣淫罪,二人被控的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維生罪則獲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代表首被告黃貝兒的大律師求情指,黃在案中角色較輕微,當初是事主答允成為「兼職女友」,她才作介紹,現時已感到後悔。
求情指事主也獲應有的報酬
代表次被告石素斯的大律師則指,石身世坎坷,年幼時父母離異,小三時又因母親疏忽照顧被送往保良局,後來母親更因販毒在內地被判終身監禁,望法庭考慮到本案只涉1個事主,而犯案時間只維持2天,事主亦獲應有的報酬等情況。
陳也曾是兼職女友
代表第三被告陳映貝的大律師表示,陳也曾經是「兼職女友」,但她在案中並非主腦,事主拒絕再接客後,她是按石的指示向事主追討涉案的3萬元,當事主表示不適時,她亦有叫事主休息及去求醫,望法庭考慮到她被捕後表示願意協助警方頂證石等,予以輕判。
由於首、次被告現時均有身孕,二人預產期為明年1月及2月,並望分娩後才服刑,法官於是押後案件至明年3月1日再作判刑,以待二人完成分娩。
案件編號:DCCC 104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