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八達通尾期今可領 不限用途可套現1000元 注意幾個日子
撰文:鍾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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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達通第三期消費券今(16日)首日發放,有別於過去兩期款項,1000元金額不限商戶及形式使用,沒時間限制,更有方法可以「套現」。不過,要取得第三期款項,亦要在11月底前累積4,000元「合資格消費」,尚未能達標的市民,要爭取在明年2月底前完成。
▼八達通App查詢「合資格消費」步驟一覽▼
在今年8月1日成功領取八達通消費券的市民,只需要在11月底達到「合資格消費」4,000元,今日起就可以再次領取餘下的1,000元消費券。若未能達到消費4000元的要求亦不用擔心,只要在首期消費券發放後的7個月內,即最遲明年2月底或之前達標,就可以趕及在明年3月16日獲發尾期消費券;如在更早的月份完成要求,則可以在下月的16日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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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別於過去兩期消費券,今期款項沒有設限制,可以用於交水費電費等,亦沒有使用期限,甚至可以藉退回八達通卡,把1,000元「套現」使用。
不過透過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分別獲發第一期及第二期消費券的市民就要留意,若在在8月1日及10月1日成功領取首期消費券的用戶,金額的使用限期將於本月尾屆滿,未使用的消費券餘額將在有效期過後自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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