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兼任司機須持兩文件 僱傭團體料全港極少數 只可有限度駕駛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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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卑利街日前發現私家車溜後撞傷8途人嚴重車禍,其中一人傷重不治。司機涉及一名44歲女菲傭,當時駕車載女主人前往消遣時,停車後疑未拉緊手掣,主僕下車後汽車急速沿斜路溜後逾百米釀成意外,菲傭現被控危駕致他人死亡。
有僱傭團體表示,外傭只需持有香港駕駛執照,以及僱主為其申請駕駛汽車職務特別許可,可同時兼任家庭司機,但僅限於有限度駕駛職務,故申請較嚴格,相信全港僅極少數家庭獲有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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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僱傭公會主席陳東風表示,外傭兼任家庭司機,必須先持有香港駕駛執照,並由僱主向入境處申請外籍家庭傭工擔任駕駛汽車職務申請特別許可。據其了解,全港只有1至2%外傭獲該類許可,當中男外傭佔約9成,倘外傭獲許可駕駛,相信月薪會增至8000至1萬元。他又指,如外傭沒有駕駛執照或特別許可,但僱主仍容許其在工作期間駕駛,須負上責任。

須證明要擔任家庭職責而駕駛

但是,這類特別許可非人人可成功申請。根據入境處規定,僱主必須提供充分理由,證明其外傭需要擔任家庭雜務、煮食、照料家中老人、褓姆及照顧小孩的任何一類,以及由執行該類家庭職責而引起的駕駛職務;必須列明將由其外傭駕駛的車輛擁有權、類型及牌照號碼;外傭必須住宿在僱主家中;外傭必須領有有效的香港駕駛執照等。陳認為,申請要求嚴格,但未知批出後,政府有否巡查及執法。

他又指,外傭如習慣在較落後地方駕駛,在當地或打橫掉頭也無問題,安全意識較差,來港後或未必熟悉香港的駕駛環境,以及嚴格遵守駕駛要求,故認為僱主聘請外傭駕駛時,也不可「大安旨意」。

香港僱傭公會主席陳東風表示,外傭兼任家庭司機,必須先持有香港駕駛執照,並由僱主向入境處申請外籍家庭傭工擔任駕駛汽車職務申請特別許可。(資料圖片)

倘非工作範圍 保險公司可向僱主索償

此外,世運保險顧問主席羅少雄指出,一旦外傭在工作期間釀成意外,先了解是否持有香港合法駕駛執照,以及是否屬其工作範圍,否則保險公司事後可向僱主提出民事索償。

他提醒,若交通意外導致第三者傷亡及財物損失,非已登記的記名司機,或者歲數及年牌不足,墊底費較高;如意外涉及車輛機件問題,僱主承擔責任較大,如涉及外傭駕駛問題,則外傭承擔責任較大。

入境處:只限擔任非經常駕駛職務

入境處回覆指,今年1至10月外傭駕駛汽車職務特別許可共批出1,704宗申請,同期批出的外傭簽證則有約34萬宗。獲特別許可的外傭只限於擔任非經常性及因處理家務工作所產生的駕駛職務。為確保特別許可沒有被濫用,入境處會進行巡查,並就舉報作出調查。過去五年,入境處曾調查八宗懷疑違規個案,其中六宗案件未有足夠證據檢控,其餘兩宗個案仍在調查。

發言人表示,如外傭違反相關特別許可的條款或在沒有特別許可情況下擔任駕駛職務,均屬違反逗留條件。根據《入境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