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家賢被咬甩耳案 被告案發後急賣樓 趙的民事索償案已和解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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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居於太古城的被告陳真,因一場小口角襲擊3名途人,更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的左邊耳,他今(8日)在高等法院被裁定罪成。除了刑事審訊,陳亦遭4名事主民事索償。據悉,趙家賢的民事索償案,己達成和解。此外,資料顯示,陳在事發後不久即授權出售物業。而堅稱案發時無意識的陳,但他被捕後為賣樓,須簽下授權書時,找來精神科醫生證實他有足夠的精神行為能力作出授權。

4名事主均有向被告索償

襲擊事件發生於2019年11月3日,事後3名因被告陳真施襲受傷的事主:溫浩倫,其妻子梁碧琪,及梁的堂姐梁瑩瑩,以及被咬甩左耳的趙家賢,先後分兩案循民事途徑向被告索償。

案發經過及主要證人供詞。(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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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後同月被證有精神行為能力

辯方的精神科專家黃以謙醫生作供時透露,他在2019年11月,即案發後同一個月內曾見過被告,以評定被告是否有精神能力簽署授權書,以進行樓宇買賣。當時亦有傳媒報道,被告透過授權受益人,低市價逾一成急售太古城銀柏閣單位。

根據資料,被告在同年12月已與新買家簽下合約,把他位於太古城銀柏閣的單位出售,最後成功轉讓。

趙家賢等人於2020年2月向法庭申請禁制令,防止被告轉移資產。據報導,他們獲批臨時禁制令,凍結被告售樓後部分資產,作為日後索償案件用。

專家指被告案發未受故有精神病影響

黃以謙醫生亦有在被告的傷人案入為辯方作供,他雖曾提到被告患有復發性抑鬱,及酒精依賴症等問題,但他指被告案發時未受到兩病的影響,只認為被告傷及多名事主時,受到「酒精引致急性神志不清」此精神病影響。

男事主溫浩倫在庭外稱,向被告索償的案件,已交由律師處理,他不清楚案件的進度。至於趙家賢的索償,據悉已達成和解。

岳少年原本亦是案中證人

此外,曾在2019年9月北角衝突中,身穿「岳」字灰衣並持棍襲警的陳以晉,亦曾被列為本案的控方證人。控方在庭上稱,他們曾向陳派送證人傳票,但不果,最後亦未有傳召陳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