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廣島霸嗎拉麵」「風雲丸」前總廚 涉串謀伙計「穿櫃桶」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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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繼早前落案起訴兩間日式拉麵店「廣島霸嗎拉麵」及「風雲丸」的10名前僱員,控告他們涉嫌串謀「穿櫃桶」偷取收銀機現金,並行賄受賄縱容勾當。廉署上星期五(3日)再落案起訴涉案前總廚,涉嫌串謀伙計從兩間分店的收銀機偷竊現金。他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7日)將於觀塘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佳偉餐飲以「廣島霸嗎拉麵」及「風雲丸」兩個品牌,經營多間日式拉麵店。廉署表示,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今年初已檢控10名佳偉餐飲前經理、廚師及侍應等僱員,廉署向律政司徵詢進一步法律意見後,上星期五再落案起訴佳偉餐飲一名前總廚。
案中至少19萬現金被盜
被告王盛達(33歲),任職佳偉餐飲總廚,負責管理該兩個品牌所有分店的廚房,現被控三項串謀盜竊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該三項控罪指,王盛達涉嫌於2017年8月至2018年11月期間,分別與上述其中9名前伙計串謀,從「廣島霸嗎拉麵」將軍澳分店及「風雲丸」尖沙咀分店的收銀機偷竊現金。有關勾當懷疑涉及不當處理現金券及顧客點餐,被偷竊現金共約19萬元。
早前被廉署起訴的10名佳偉餐飲前僱員,包括助理營運經理陳家泰、店長吳偉濤、部長林廷峯、林穎思、高級廚師余凱麟、余世鳴、廚師呂健誠、文嘉昇、侍應劉瑞蓮、兼職侍應馬君彤。
他們被控共12項罪名,即三項串謀盜竊,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七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及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10人將於明年2月7日在區域法院答辯。佳偉餐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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