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破假結婚集團 拘128人涉款千萬 被捕人包括2名大學生

撰文:邱靖汶 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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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自去年3月起展開代號為「閃刺2016」的執法行動,瓦解一個活躍中港兩地超過2年的假結婚集團,拘捕128名中港居民。連同3名港人為集團骨幹成員,共有87名港人被捕,近8成港人年齡介乎20至25歲,包括有2名大學生。入境處指,集團透過社交網站及即時通訊軟件招攬港青與內地人註冊結婚,聲稱會提供8萬元至10萬元報酬,但實際報酬只有5,000元至2萬元。其中一名男骨幹成員今(10日)被判串謀欺詐罪成,判監21個月。

入境處瓦解一個中港假結婚集團。(鄭秋玲攝)

83港女、39港男涉與內地人假結婚
入境處調查發現,該集團已活躍超過兩年,涉及操作122宗假結婚,即安排83名港女及39名港男與內地居民假結婚,近8成港人年齡介乎20至25歲,其中2人報稱大學生。該集團每宗向內地居民收費約8萬至15萬元不等,涉款額估計逾千萬港元。

8萬元誘港青 事成只給5,000元
總入境處事務主任(專責調查)劉永基指,該集團透過即時通訊軟件招攬港人,目標以年輕人為主,聲稱會提供8萬至10萬元報酬,並陪同港人到3名骨幹成員的籍貫地,即海南、廣東及福建省,與內地居民假結婚。惟事成後,大部分港人的實際報酬只有5000元至2萬元不等。
 

調查及拘捕行動中,入境處人員起出多份婚姻證明書。(鄭秋玲攝)

對於今次案件中與內地人假結婚的港人,近8成人年齡介乎20至25歲。劉永基指,年輕人多為賺「快錢」,而非法集團看中年輕人多未有結婚記錄,在香港申辦俗稱「寡佬紙」的無結婚紀錄證明書後,到內地註冊結婚,容易獲信為真誠婚姻。

簽協議書 離婚不瓜分財產
另外,入境處在3名骨幹成員的家中發現大批涉案文件,包括假結婚人士的「婚前協議書」,指雙方完成婚姻註冊後,不能干涉對方人生,以及雙方在簽署離婚後不會分配財產等。劉永基提醒,過去曾有案例顯示,有港人想與真正伴侶結婚時,卻找不到當初假結婚的對象,而且相關的協議書未必有足夠法律效力保障。
 

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目前為止,入境處在整個行動拘捕128名內地及香港居民,包括84名涉假結婚港人,其中2人報稱大學生。至今已起訴52人,包括38人較早前已在法庭承認串謀詐騙罪,當中24人被判入獄9至18個月,剩下14人正候判刑。

而其中1名58歲男骨幹成員,今日(10日)在區域法院承認5項串謀欺詐罪,判監21個月。劉永基指,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將有更多人被捕。

入境處強調,締結假婚姻以欺騙港府向內地女子批出入境簽注及單程證,屬嚴重罪行,港府有權取消經非法行為而取得香港居民身份,並把當事人遣返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