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張貼國安法法官海報 物業經理今被加控管有及展示煽動刊物六罪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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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歲物業管理經理涉於本年6月及7月間,分別在上水天平邨及高等法院等地,張貼及管有侮辱、恐嚇首宗國安法案件法官的海報被捕。案件今(1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經理原被控兩項展示煽動刊物罪,今再被加控兩項管有及四項展示煽動刊物罪,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12月31日再訊,獲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期間經理繼續還柙。

被告蔣頌生,被控6項展示煽動刊物,指其於6月11、12、23、28及29日,分別在新界上水天平邨東華三院徐展堂幼稚園及高等法院大樓,展示煽動刊物,即一張海報,為意圖引起僧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煽動刊物。

被告另被控2項管有煽動刊物罪,指其於8月6日,分別在北區公園管有48張數碼型式檔案的海報;及在粉嶺圍近馬會道停車場上的一輛私家車上,管有28張海報。

案件編號:WKCC 31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