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人獸交】17年來僅一例判囚 疑犯認姦小雪成起訴關鍵
58歲地盤工人在東涌涉嫌獸交案,事件轟動全城,據了解,警方相信疑犯並非第一次犯案,而疑犯亦向警方承認犯下今次案件。早於17年前,本港發生首宗因人獸交而遭刑事檢控定罪的案件,一名已婚男子身穿睡衣,在公廁與一隻母狗進行肛交,遭警員揭發,被定罪後判囚兩個月。有專家指警方在舉證時,只需確認狗隻體內的精液是否人類精液,以及確認DNA與被告是否脗合便可。律師則表示,人獸交罪行中,並無列明動物一方是否自願,只要涉及性行為即屬違法。
【恐怖人獸交】地盤工提堂 裁判官准被告保釋 下令不得接觸狗隻
2000年,本港發生首宗因人獸交而遭刑事檢控定罪的案件。48歲已婚男子黃柏球於2月13日,身穿睡衣的他,於紅磡安靜道男公廁一樓梯間平台,與一隻黑色拉布拉多雜種母狗進行肛交,被巡邏警員揭發,黃柏球其後在庭上承認人獸交罪名,判囚兩個月。案中被蹂躪的母狗,遭原主人拋棄,其後寄居在域多利狗房。
專家:案件反映政府應設立動物警察
非牟利獸醫診所主席麥志豪表示,警方於舉證時,只需要簡單確認狗隻體內的精液是否人類精液,以及確認DNA 是否與被告脗合,因此整個舉證過程並不困難。不過,麥認為是次事件反映政府「攞嚟衰」,因社會上多個民間團體已多次要求政府成立動物警察,保障本地動物權益,但仍不時聽到虐待動物的案件,更發生駭人聽聞的強姦狗隻案,隨時成為國際笑話。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人獸交罪行中並無列明動物一方是否自願,只要涉及性行為即屬違法。陸又指由於每個行為只能落案控告一條控罪,律政司可能於檢視證供後,認為案件適合以較嚴重的人獸交罪落案起訴,以起更大阻嚇性,因而未有採用虐待動物條例起訴。
為何多年來只有2000年那宗案件成功定罪呢?據了解,如果疑犯不認罪,則較難以獸交罪控告,會改以虐待動物條例起訴,但是次疑犯認罪,遂直接控以獸交罪。
鄺俊宇轟行為可恥 要求立即成立動物警察
一向關注動物權益的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坦言,對於事件感到極之憤怒,他批評人類性虐動物完全無法接受,行為可恥。他坦言,目前香港沒有動物保護法,動物受虐事件無日無之,卻因他們不懂人語,無法舉證,往往因而無法將虐待動物的人士繩之於法。他要求警方立即成立動物警察,保護動物,以免他們受不必要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