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男尾隨女子兼盯著一言不發 稱因覺女方幾靚 認遊蕩判入戒毒所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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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吸毒習慣的男子,凌晨時分尾隨一名年輕女子到天水圍的住所,女子乘電梯上樓,怎料到她所住樓層見男子從另一電梯步出,即回家告知父親並報警。該男子被捕後稱,覺得女事主幾靚,故想認識她。他早前承認遊蕩罪,案件今(26日)在屯門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詩麗指被告的腦受吸毒影響受損,意志力薄弱,唯有戒毒才能令他重新開始,判被告入戒毒所。
被告劉英傑(26歲),被控於2021年10月25日在天水圍一屋苑遊蕩,導致女子X合理地擔心自身安全。
乘電梯上樓見被告從另一電梯步出
案情指,24歲女事主X當日凌晨回家途中,遭被告尾隨至她所住的大廈。X進入升降機時,被告留在升降機大堂未有入電梯,惟X到達她所住樓層後不久,見被告從另一部升降機出來,且一言不發地盯著X。X見狀立即返回住所內,將事告知父親後報警。被告翌日被捕,他警誡下稱:「我見個女仔幾靚咪跟住佢,諗住認識佢,跟住佢上樓嚇親佢我都知唔啱。」
只有戒毒才可重新出發
王官引述被告的戒毒所報告,指被告於17歲起吸食毒品,導致精神出現損傷,須看醫生治療。其吸毒的惡習亦導致其意志力薄弱,影響判斷力才會犯下本案。王官又稱被告仍年輕,認為他若能成功戒毒,才可重新出發,故判他入戒毒所。
案件編號:TMCC 203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