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男涉虛報檢疫地址 判罰50小時社會服務令

撰文:朱海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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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抵港者自去年起需要隔離,一名25歲男子到達香港機場時,涉提供虛假地址作檢疫,被控違反防疫條例,遭判處5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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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在酒店隔離14日,事後被發現在今年4月30日到達香港機場時,曾提供虛假地址作檢疫地點,被控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今日(2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50小時社會服務令。

衞生署表示,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署方稱,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相關規例的人絕不容忍,並嚴正提醒公眾應遵守相關規例。截至今日,共有203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000元不等,重申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