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出售眾志「自救口罩」 違商品說明條例遭票控 認罪罰2萬

餐廳出售眾志「自救口罩」 違商品說明條例遭票控 認罪罰2萬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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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黃店」餐廳朝花夕拾,去年出售香港眾志(已解散)負責包裝的「自救口罩」,海關派員到店「放蛇」買下6盒口罩,並拿口罩作化驗,發現該批口罩未符包裝所述說明,該餐廳及其負責人遭事後票控。兩被告今(11日)透過律師在觀塘法院承認供應虛假商品說明貨品,被判罰款2萬元。

兩名被告:朝花夕拾有限公司,及其董事梁百豪,各被票控一項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罪,指他們於2020年4月21日,在觀塘開聯工業中心某單位內,管有虛假商品說明,即「ASTM Level 1」的外科口罩,並供應作商業用途。

海關放蛇購下6盒口罩

控方案情指,海關人員當日以放蛇方式,在涉案單位以600港元購買了6盒「自救口罩」。經化驗後發現該批口罩未達包裝所講的「ASTM Level 1」保護程度,即屬虛假商品說明。

梁承認從與香港眾志相關的「衝刺有限公司」入貨,他未有採取任何措施確認該些口罩符合包裝所講的規格。

眾志相關公司早前已認罪及罰款

辯方求情時指,衝刺早前認管有935盒相同口罩,只被判罰1萬港元,本案涉及的不合規格口罩數量遠較衝刺少,加上被告案發後已將相關貨品下架,裁判官最後判兩張傳票各罰款1萬元,即公司及負責人合共罰款2萬元。

案件編號:KTS 17873-17874/2021

旅行代理商代訂機票冇飛畀冇退款涉$25萬 海關拘男董事及女職員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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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表示,早前接獲市民舉報,指於一間旅行代理商訂購機票後,被告知無法提供機票。一名女職員則建議他們自行購買機票,並承諾公司會承擔相關費用,但最終市民未能取回有關款項,涉案金額共約25萬元。

海關經調查後採取執法行動,今日(20日)拘捕一名75歲旅行代理商男董事及一名62歲女職員,他們涉嫌在提供機票預訂服務過程中,應用虛假商品說明,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兩人現正接受調查;案件仍在調查中。

一間旅行代理商提供機票預訂後無法提供機票,涉款$25萬;海關今日(20日)拘捕一名男董事及一名女職員。(資料圖片)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或要約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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