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屋「南昌220」租期明年屆滿 約60戶未獲派公屋 社聯助搬遷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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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首個「組合社會房屋」、由恒基地產借地予社聯興建的「南昌220」於去年8月入伙,租約為期兩年至明年8至屆滿。社聯業務總監黃健偉今日(10日)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指,8戶已獲安排上樓,有10戶將獲編配公屋,會協助餘下約60戶搬遷。他指,由於地皮是發展商借出,需要按承諾交還用地,難將租約續期。
▼「南昌220」示範單位▼
社聯業務總監黃健偉指,「南昌220」中有8戶已獲安排上樓,有10戶將獲編配公屋,會協助餘下約60戶搬遷,下年底將會有其他社會房屋項目落成,屆時可協助住戶申請。他指,按照過往經驗,營運機構會定期跟進每戶情況,若有合適的社會房屋項目會安排申請,當中部份人會成功搬到其他社會房屋,亦有人會合租私人單位。他指,不少過渡屋的住戶過往均常搬屋,期間會感到徬惶,需要有人陪同他們面對問題,而按以往經驗於社工協助下有助減輕他們的徬惶感受。
他指,社會房屋項目難保證居住兩年後可上公屋,只可以「有幾多資源用幾多」。「南昌220」於2017年開始籌備,當時本港未有過渡屋的政策及先例,加上當時公屋輪候時間約為4.7年,估計住戶若已符合輪候公屋3年的條件,於2年的租住期後應可獲派公屋。他指,因應公屋輪候時間上升,於其他過渡屋項目亦有調整租約期,不過「南昌220」用地至今已借用近5年,需要按承諾交還,難再延長租期。
深水埗區議員李庭豐在節目上指,兩年租約期太短,當中有八成住戶要搬遷到私樓,加上現時租金高,搬遷亦不容易,情況令人擔心。現時過渡房屋分別使用私人借出的土地或用政府土地,當中私人地若有發展計劃,借出期限會較短未必合適發展過渡屋,相反政府用地可提供較穩定的租用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