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支聯會法律地位有待商議 清盤人蔡耀昌暫列利害關係方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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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指涉煽惑他人以非法手段,推翻中央政權,三人和支聯會遭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今日(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由於支聯會的公司註冊日前被剔除,法庭在聆訊中要求了解支聯會的法律地位,以便繼續處理案件,於是押後至明年1月10日再訊,讓控方與破產管理署管理處商討有關事宜,並暫列清盤人蔡耀昌為利害關係方。

本案涉及4名被告:支聯會、支聯會主席李卓人(64歲,工會幹事) 、副主席何俊仁(69歲,律師)及鄒幸彤(36歲,律師)。他們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

控方需與破產管理署商討支聯會的法律地位

處理今日聆訊的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知悉支聯會的公司註冊被剔除,而法庭收到清盤人蔡耀昌的申請,要求代表支聯會出席聆訊,因此冀了解支聯會的法律地位。

控方稱,根據相關法例被解散的公司,其財產及權益屬於破產管理署署長,但控方仍需與破產管理署商討支聯會的法律地位。

支聯會的清盤人蔡耀昌,暫被列為利害關係方。(資料圖片)
被告之一的鄒幸彤繼續還押看管。(資料圖片)

案件押後明年1月再訊

由於現時情況尚未明朗,羅官暫押後案件讓控方與破產管理署管理處進行商討,並列蔡耀昌為利害關係方。

控方則另指需時繼續調查案件,要求再押後案件10周,但羅官將押後時間縮短一半,案件將於明年1月10日再訊,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要繼續還押。

案件編號:WKCC363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