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出行|進入法院須掃碼 與訟雙方、親屬等獲豁免惟須對身份證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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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今日(27日)公布,由11月1日(周一)起,所有人士必須使用流動應用程式「安心出行」掃描二維碼,才會獲准進入法院大樓,屬指定類別的獲豁免人士除外,包括12歲以下、65歲或以上的人士、有使用困難的殘疾人士,以及為法庭程序的與訟雙方和他們的親屬、證人、法律執業者、有出庭發言權的人士、以及陪審員。
獲豁免須填紙並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核實
所有獲豁免人士不使用程式,必須在指定紀錄表格上登記其姓名、身分證明文件首四位數字或字母、聯絡電話,以及到訪法院大樓的日期和時間,並列明獲豁免的原因。他們亦須聲明所提供的資料正確、完整和真實,並向司法機構人員展示相關身份證明文件,以作核實。
司法機構指,「上述安排難免會為獲豁免人士在進入法院大樓時帶來延誤,尤其當法庭聆訊涉及大量法庭使用者。」提醒由於查核個人資料需時,填資料人士要提早到達大樓,尤其於早上或午飯後的繁忙時段,呼籲所有人包括獲豁免人士盡量使用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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