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遭網絡欺凌報警 大律師:須證違刑事法 生意受損涉不同因素

撰文:孔繁栩
出版:更新: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TVB)今日(19日)到灣仔警察總部報案,指發現近期再有網民在網上煽動他人對無綫作出抵制,對客戶及藝員作出網絡欺凌,包括滋擾、威脅及恐嚇,損害香港營商環境,希望執法部門作出相應行動。

有大律師指出,網絡抵制言論是否犯法,要視乎所帶來的後果,如果有網民恐嚇廣告商一旦落廣告,就危害人生安全,有機會觸犯串謀或煽惑傷人、刑事恐嚇等;但例如「寫食評」,如果在事實基礎上呼籲市民不要光顧,言論並無違法,即使最終生意受影響,都可能與營商環境有關。另有大律師指出,市民有權就政治立場表達意見,如果言論只涉及不同政見,未必與法律有抵觸,要證明因言論招至生意受損,舉證上會有難度,「其實有可能競爭對手更吸引」。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現時未有法律針對網絡欺凌行為,因此需要視乎相關網絡言論所帶來的後果,是否涉及串謀或煽惑犯罪,他舉例指,「如果留言話『邊個落廣告就打佢一身,扑佢架車』,可能涉違煽惑傷人或煽惑刑事毀壞,如果言論帶有恐嚇,可能涉及刑事恐嚇」,因此提出相關言論人士,就算沒有下手,僅呼籲人去做,都有機會犯法。

不過,陸以「寫食評」為例,如食客不滿意餐廳,呼籲網民不要光顧,不算是網絡欺凌,即使最終餐廳生意受影響,但事實上做生意總面對不同外來因素,包括經濟狀況、社會環境等,難以舉證是否與帖文有關。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要視乎相關網絡言論所帶來的後果,是否涉及串謀或煽惑犯罪。(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純政見立法言論不違法

有不願具名的大律師指出,網民呼籲抵制勿向某一間公司落廣告,背後可能與政治立場有關,行為未必與法律有所抵觸,「黃藍陣營都成日話要互相抵制,過往亦有不同陣營人士話要抵制某報章,只係政治上不認同而表達態度。」他續指,如果有證據顯示網絡言論涉及誹謗,可循民事索償追討損失,但單從生意受影響,廣告客戶不落廣告,其實有可能與競爭對手更吸引有關。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TVB)今日(19日)到灣仔警察總部報案,指發現近期再有網民在網上煽動他人對無綫作出抵制。。(資料圖片)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TVB)今(19日)早約10時半在立法會議員謝偉俊部同下,前往灣仔警察總部報案,TVB高級知識產權執法顧問關煜群表示,近期發現再有網民在網上煽動他人對無綫作出抵制,對該台客戶及藝員作出無差別網絡欺凌,包括滋擾、威脅及恐嚇,造成精神傷害及經濟損失,亦對香港營商境造成破壞,構成香港不穩定,為保障客戶及藝員不再攻擊,今日向警方報案,希望執法部門作出相應的行動,令香港營商環境得以保持,從而令香港達到穩定狀態。

據了解,胡鴻鈞下月在九展開演唱會,主辦單位近日於TVB落廣告,有網民呼籲抵制演唱會及留下恐嚇性說話。關煜群稱:「基本上呢啲行為係每日都發生,如果你話幾多單,基本上我覺得係數以千或數以萬計。」他估計數以百計的客戶及藝員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