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譚得志涉煽惑案 控方播梁天琦談光時片段 突遭法官叫停
人民力量成員譚得志(快必)涉去年多次擺街站時發表煽動言論,包括多次提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被控14項罪名。案件今(18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傳召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就「光時」意思作詮釋,指該口號是由梁天琦於2016年參選時首次提出,當時語境有推翻政權之意。控方又在庭上播出梁發表言論的片段,惟放片不久,法官陳廣池突然叫停,並說:「在咁莊嚴的法庭上,播呢位人士所講,所謂既政治表述……」陳官又叫控方考慮是否需要繼續播片,並休庭片刻。控方最後沒有再播放涉及梁天琦的部份。
指梁天琦是「光時」口號的創始人
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供稱,「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有緊密語意聯繫,不能將此兩句分開理解,分析時要考慮到說出口號時的語境,即時、地、人、事。而該句口號最先由梁天琦於2016年立法會補選時完整提出,劉因而認為梁為始創人。
認為譚喊口號的語境與梁相似
劉在報告提及梁參加補選中的片段和宣傳單張,其中宣傳單張曾提及「香港人必須以武犯禁,挺身而出,只因世上一切真正的改變乃始於抗爭」,又指「本土民主前線以本土主義為綱,勇武抗爭為實;堅守港中區隔,維護本土意識」,認為梁有推翻政權,將香港視為獨立於中國的一部份之意。劉認為譚當日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時的語境,與梁天琦參選時並無太大不同。
指光復及革命有暴力奪權之意
從歷史角度而言,「光復」早在三國時期已有出現,當時意指恢復已失去的國土、已滅亡的國家及政權等。「革命」則早於先秦時期已出現,在政治上使用有以暴力奪取政權,推翻當朝政權的意思。
而若將「光復香港」及「時代革命」合併在一起分析,劉認為整句的意思是收復落在敵人手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引伸為不承認為國家的一部份,將國家政權視為敵人。「時代革命」意指將採用手段造成政權或社會制度改變,以造成時代改變,可引伸為不接受國家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管治,企圖以改變政權、社會制度,取代現有政權及社會制度。
旁聽人離場 官著控方準備攝錄機
控方原打算在法庭播出梁天琦在參選時的拉票片段,惟片段播放了不足5分鐘便遭陳官打斷。陳官質疑控方沒有必要「在咁莊嚴的法庭上,播呢位人士所講,所謂既政治表述」,隨即宣布休庭15分鐘供控方考慮是否要繼續播放。部份旁聽人士聽罷立即離開法庭,並發出此起彼落的聲音,尚未離開法庭的陳官見狀,即指示控方準備攝錄機拍下情況,強調法絕非「大笪地」。休庭過後,控方沒有再播有關梁天琦的言論,但有繼續播放當日示活動有其他人叫口號及遊行的部份。
被告譚得志(48歲)否認發表煽動文字、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共14罪。
案件編號:DCCC927、928、930/2020